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的管理規定自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本辦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執行。
公司或以提價平抑盈利沖擊
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明確提高消費稅稅基,將會明顯拉低各公司2009年的凈利潤。白酒行業公司按所受影響大小依次為五糧液(24.70,0.70,2.92%)、瀘州老窖(31.26,0.36,1.17%)、水井坊(17.74,-0.01,-0.06%)、貴州茅臺(155.10,1.99,1.30%)。消費稅對五糧液的沖擊最大,將會占到五糧液凈利潤的23%左右,瀘州老窖約為20%,水井坊為18%,貴州茅臺為10%左右。老白干、山西汾酒(33.70,-0.02,-0.06%)和伊力特(10.14,-0.15,-1.46%)承擔的消費稅較輕,影響較小。如果以2008年企業凈利潤來計算,五糧液消費稅納稅額約為4.21億元,貴州茅臺為3.8億元左右。提價將是酒企轉嫁稅負的最好途徑。五糧液、茅臺都在準備提價,其中茅臺提價在50-80元,很可能會在80元。五糧液出廠價剛剛提高20-30元,與此相應,市場零售也提高20-30元。山西汾酒已從2009年6月26日起對十年陳釀老白汾酒系列產品的對外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上調10%左右。
加速行業整合,對行業是長遠利好
消費稅調高,會增加白酒企業負擔,尤其是小酒廠,大的白酒企業不是產能不夠的話又不會輕易承接,因此很多小廠或會因此直接倒閉。隱含在目前中國白酒行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將會得以解決,一是生產能力大于市場需求,市場競爭激烈。隨著近幾年啤酒、葡萄酒和果酒類產品的發展,白酒生產能力已經是遠遠大于消費者的需求,大部分白酒企業基本上處于微利狀態。二是小酒廠盲目發展,企業結構不合理。酒基稅改,將會優化白酒行業,加速行業洗牌。
建議重點關注子行業龍頭
白酒行業估值偏低,行業經過前段時間的估值修復之后,食品飲料的整體估值已經達到市場的中部水平。目前的溢價水平大約相當于大盤6000點左右的水平,行業估值仍有一定的修復空間。加上通貨膨脹的預期,高端白酒的估值修復空間是最大的。貴州茅臺以其強大的品牌力完全可以大幅度的實現稅賦轉嫁,高端白酒在5月份銷售出現良好態勢,終端缺貨嚴重。雙節的到來又會是白酒消費的傳統高潮。先前避稅程度最小的山西汾酒預先提價10%,稅改后依然強者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