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21日電 上海銀監局日前建立五項工作機制,分層次、有重點推進上海政府融資企業的“解包還原”和“重新立據”工作,確保各項風險評審工作落到實處。
機制一:引入“名單管理制”,明確融資平臺認定標準。上海銀監局多次與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定期協作機制,明確融資企業認定標準口徑,動態建立各級政府融資平臺企業的名單制,共同推動本市銀行業做好政府融資平臺的授信準入和風險管理工作。
機制二:建立“風險主評審制”,全面開展貸款風險評估。按照銀監會對政府融資企業風險評審工作部署,上海銀行業機構近期需要對全市310余家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開展解包分類工作。目前政府融資平臺企業一般在兩家以上銀行進行貸款,為此上海銀監局嘗試建立了“主評審行制”,進一步明確貸款主評審行和評審參與行的職責任務。參與銀行充分收集貸款信息,配合支持主評審行開展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向主評審行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主評審行在整理參與行的工作基礎上,全面分析融資企業資本結構、經營管理、財務狀況以及融資情況,客觀判斷企業的償債能力和風險狀況。
機制三:形成“跨處室工作小組制”,加強日常風險監管。為進一步提高包括政府融資貸款在內的信用風險管理水平,上海銀監局近年來專門設立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大額貸款的信用風險監測工作,對全市涵蓋部委級、市級、區縣級以及鄉鎮級等四級政府的300余戶融資企業進行定期動態監測分析,風險狀況報告及時上報銀監會和上海市政府,供各級領導決策參考。
機制四:通過定期“案例分析制度”,提高貸款信息透明度。日常監測分析反映,部分區縣政府融資貸款債務依存度相對偏高、償債壓力短期壓力較大,部分融資企業財務杠桿高、盈利水平低、對銀行貸款依存度高等問題。就此,上海銀監局通過召開定期案例分析會等方式,及時向相關貸款銀行進行風險提示,要求提高政府融資平臺的審慎經營力度;同時針對個別貸款增幅較快,貸款管理透明度不高的融資企業,組織相關貸款銀行進行專題研究分析。
機制五:搭建“外部協調機制”,提高監管協調力度。上海銀監局根據日常監測分析情況,把區縣級及鄉鎮級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管理作為監管關注的重點,業務風險及時報告上海市政府,并以財政部規范地方融資平臺為契機,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各級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規范管理工作。
編輯: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