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皇臺酒業8月11日及8月20日公告顯示,雙方涉及的借款合同糾紛共6起,均為皇臺酒業因生產經營需要,以原告北京皇臺商貿名義申請銀行貸款,并以北京皇臺商貿所持皇臺酒業國有法人股進行質押擔保。借款到期時皇臺酒業未能按期清償借款本利,造成北京皇臺商貿國有股流失。北京皇臺商貿遂起訴皇臺酒業,要求償還本利及相關費用,2015年8月提起訴訟。法院已對上述6起糾紛進行判決,皇臺酒業共對其中五起糾紛承擔賠償責任,需賠償北京皇臺商貿借款3333.43萬元、利息及案件受理費等費用。
據7月14日皇臺發布上半年業績預告顯示,公司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將虧損約1700萬元,業績未見好轉。且上半年以來,皇臺酒業涉嫌信披違規、股東上海厚豐股轉談判暫停、股東意見統一等不利因素使其遲遲未能實現扭虧,摘帽申請也未被受理。加之近期皇臺酒業同光大興隴信托、北京皇臺商貿的債務訴訟接連敗訴,高額債務賠償或將繼續增加皇臺酒業的業績下行壓力,其停牌退市風險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