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類、焙烤食品、糧食及糧食制品、調味品、蜂產品和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7類食品67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72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酒類20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0.5 %。不合格情況如下:
??趪d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吳川市兆京三星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壹斤多二兩酒(濃香型白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0.9%vol,比標準規定(37%—39%vol)的上限高出4.9%。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福建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海南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