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鼓勵公眾廣泛參與舉報有害食品,2012年,海南省政府出臺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該辦法主要針對舉報食用農產品、食品、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50萬元。2014年,海南省出臺了《海南省食品藥品安全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將原2009年出臺的《海南省舉報制售假劣藥品有功人員獎勵辦法》中規定的,對藥品有獎舉報最高獎勵金額從5萬元提高到50萬元,與食品最高獎勵標準一致。
通過對舉報獎勵辦法的廣泛宣傳,海南省已經形成了公眾廣泛參與,積極提供案件線索的良好氛圍,為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力,提供了有力支持。2014年至今,總共發放了獎金97筆,發放獎金總額是84.7萬元。2014年發放了4萬元;2015年發放了38萬元;2016年上半年累計發放42.7萬元,獎金數額超過前3年總和。
歡迎和鼓勵公眾舉報食品等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對舉報屬實的,將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保證舉報人合法權益。投訴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