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全省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決定自2016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專項整治行動。
據山東省食藥監局保化處處長隋曉燕介紹,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是針對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等食品中易出現非法添加藥物、非法宣傳功效等問題,通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聯動,集中對重點品種進行抽檢,深挖違法犯罪線索,綜合運用行刑銜接、監督檢查、抽檢監測等手段,嚴厲打擊三類食品非法添加和非法宣稱現象。
專項整治方案明確了打擊的重點品種:保健食品以宣稱輔助降血糖(調節血糖)、輔助降血壓、輔助降血脂(調節血脂)、改善睡眠、緩解體力疲勞(抗疲勞,包括宣稱改善性功能)、增強免疫力(免疫調節)、減肥功能產品以及膠囊劑產品為重點品種。配制酒以含有藥食兩用物質和新食品原料的產品為重點品種。瑪咖制品以瑪咖為原料生產的壓片糖果、固體飲料、方便食品等產品為重點品種。
專項檢查覆蓋全省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許可證件、產品配方、產品標簽標識和說明書以及原輔料進貨臺賬、原料庫存等情況;在流通領域,以問題產品多發區、農村、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以集散市場、商場、超市、藥店、專賣店等為重點場所,重點檢查產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情況,保健食品聲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配制酒、瑪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許可聲稱保健功能的行為,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贈送宣傳冊、廣告中存在的未經批準的功能聲稱,未經審批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夸大、虛假宣傳等行為。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是《食品安全法》修訂后,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公安廳聯合開展的一次集中整治行動。
方案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切實做好行刑銜接工作,要建立案件線索信息通報、反饋和聯合執法行動機制,及時互通信息,公安機關對涉嫌一般違法的線索要及時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及時立案查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協調解決整治中熱點難點問題。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對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堅持刑事責任優先原則。為貫徹落實這一原則,方案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從嚴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有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但情節嚴重的,應當吊銷許可證;依法應當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省公安廳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總隊副總隊長牛德鋒介紹到,保健品犯罪案件發現線索較難,且多是在銷售環節。此次活動會重點摸排生產流通環節,爭取將違法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的生產、流通、銷售全環節打掉。另外,此次活動還將與網上平臺進行對接,對網上平臺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進行重點監測。
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查實之后會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