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8月3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依法對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元福物流園區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園區C3棟13號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中儲快線貨運信息部門前堆放的9包編織袋,內裝有標稱為四川省宜賓市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52%vol五糧液白酒27件(162瓶)。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鑒定,全部為假冒五糧液白酒,遂對其進行了查封扣押。
截至目前,涉案貨主一直未到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受調查處理。經過多方調查,至今未聯系上涉案當事人。上述假冒五糧液白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該局依法擬對上述27件假冒五糧液白酒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