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工商局根據舉報,在市開發區長樂小區附近有經營戶經銷假冒“古井”酒。執法人員當即趕赴現場檢查,在當事人李某處當場查獲假冒“古井”酒79箱共316瓶,系一外地送貨車輛剛剛送貨離開。經廠家打假人員現場鑒定均為假冒白酒,截至查獲之日沒有銷售,按照酒瓶包裝上標價貨值4萬余元。執法人員隨即對上述假冒酒采取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調查處理過程中。
為此,執法人員提醒:元旦春節即將來臨,經銷商進貨時一定要注意進貨渠道,堅持做好索票索證,制假售假必受罰。消費者在選購名煙名酒時,盡量到正規的商場和專賣店購買,索要和保管好購貨憑證,不要貪圖便宜,以免上當受騙。
編輯:張瑜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