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評審專家組以認可準則文件為評審依據,對“實驗室認可準則要求的全部要素和已獲認可的部分技術能力”進行全面細致的現場評審。通過兩天的現場檢查和考核,評審組認為,省質檢院仁懷分院、仁懷國家酒檢中心組織結構清晰,內部職責分配合理,工作程序科學嚴謹,人員能力符合要求,設備環境滿足需要,各種質量活動均處于受控狀態。
評審組一致同意,仁懷分院、酒檢中心管理體系和技術能力滿足CNAS認可要求,確認了該院、中心申請變更認可的項目/范圍涉及的食品、植物源性食品、酒類、食用酒精、包裝飲用水、食品接觸材料共計31個參數的檢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