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凌晨3點,煙臺福山公安便衣民警巡邏到福山區與西山路交叉口時,發現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形跡可疑,民警隨即對其進行盤查,發現該男子電動車前踏板處裝有3箱酒,后座編織袋內裝有3箱酒。面對民警的詢問,該男子先是胡言亂語一番,后又閃爍其詞,辯稱是剛去批發過年的酒,后又說是從朋友家取的年貨。在民警的多次核對下,該男子才向民警交代了酒是剛從一輛面包車上偷的。
被依法傳喚到派出所后,該男子向民警交代了他傍晚經過銀河南小區時,發現路邊一輛面包車內有好幾箱酒,就起了把酒拿回去過年的念頭。自己騎著三輪車不方便下手,他就趕緊把三輪車送回家,在家睡到半夜,爬起來騎著電動車去“拿”酒,找到車后,用小刀把車玻璃撬開,把酒裝車上就往家跑。“我知道公安晚上在外面巡邏,我也怕”,因害怕公安,該男子故意繞著路回家,沒想到還是讓公安逮著了。
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訊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