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慣犯沒收車輛 同乘者同受罰
據韓媒報道,韓國近日發布了酒駕事故處罰標準和應對方案。該方案從4月25日開始實施,具體內容包括因酒后駕駛對他人造成傷害,甚至導致他人死亡的情況,要接受拘留調查;對于酒后慣犯,要實施沒收車輛的處罰;乘坐酒駕車輛者同樣受刑事處罰等。
澳大利亞:免費上頭條
在澳大利亞,針對屢教不改的酒駕慣犯有項特殊的懲罰措施:幫你上頭條。警方會把酒駕者的姓名登在當地報紙上公示。公示信息非常詳細,不僅包括姓名、年齡等基本信息,還附有所駕車型號和牌照、被扣地點、被扣時血液中酒精含量,外加司機近照。
日本:車輛提供者、酒水提供者等同樣受罰
在日本,對酒駕者可處以最高5年監禁或約9000美元的罰款。此外,“車輛提供者”、“酒水提供者”及“同乘者”等都要受到相應懲罰。
例如,對于同乘者和供酒人,如果駕駛員醉酒駕車,他們要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罰款;如果駕駛員屬于飲酒駕車,他們會被處以2年以下徒刑或30萬日元罰款。
馬來西亞:丈夫酒駕 妻子“躺槍”
在馬來西亞,也有對酒駕的獨特懲罰方式。一旦某位男性司機被發現酒后駕車,警方會立即拘留他,并將他的妻子也一同送進拘留處,讓妻子“徹夜”教育丈夫。
加拿大:強裝“互動點火車鎖”
根據加拿大相關規定,醉駕者第一次被裁決醉駕罪名成立,會被判安裝“互動點火鎖”一年;第二次被裁決醉駕罪名成立,強制安裝“互動點火鎖”三年;第三次被裁決醉駕罪名成立,則會被判終身安裝“互動點火鎖”。
所謂“互動點火鎖”,就是每次引擎發動前,司機都要對著儀器吹氣,若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2,儀器就會發警報,提醒警方及其他司機。
美國:參觀停尸房
在美國,如果醉駕被警察抓到,除了一系列罰款與監禁之外,司機還會被送到醫院專門看護那些住院的事故受害者和看交通事故片。美國加州甚至規定,屢教不改的醉駕者還要參觀停尸房,希望他們從此警醒。
德國:慣犯終身禁駕整個歐洲
在德國,酒后駕駛的處罰會隨著“重蹈覆轍”次數的增加而升級,最嚴重的情況下,駕駛員將被終身禁駕。更重要的是,一旦在德國禁駕,在歐洲其他國家同樣不能開車。
印度:娛樂場所蹲點檢查
據調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有近90%經常泡吧的顧客自行開車回家,這為交通事故的頻發埋下了極大的隱患。新德里高等法院針對這一情況發表聲明,要求對酒后駕車從娛樂場所回家的人群采取特別手段,即在酒吧和飯店外設置警力專門檢查顧客血液的酒精濃度。
土耳其:強迫步行20公里以上
土耳其對酒駕的懲罰略顯“腦洞大開”。對酒駕者除了常規的處罰外,警方還會將其押出城至20公里外的地方,然后強迫他步行走回城。
新加坡:屢教不改用鞭子抽
鞭刑是新加坡特有的一種刑罰特色,目前世界很少見。在新加坡,如果你是酒駕“二進宮”的話,那么等待你的將會是一頓“鞭子”,同時,罰款3000至1萬新元,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