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醉酒駕駛犯罪,新疆高院將在新疆全區范圍內建立聯動懲治機制,推行醉駕將與個人信用掛鉤、與紀律處分掛鉤,與勞動合同法銜接,以提高醉駕、酒駕的違法犯罪成本。
自醉駕入刑以來,2012年到2016年的4月間新疆各地法院共審理醉駕刑事案件11820件,案例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僅2015年的1月至2016年的4月,新疆有近5300名醉駕者受到刑事處罰,對此新疆高院將綜合施策建立聯動懲戒,對醉駕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采取依法吊銷駕駛證,取消終身駕駛資格等措施,對醉酒駕駛的公職人員,除判處刑罰之外,建議有關單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績處分,在企業工作的醉駕人員,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規定,增強駕駛人員對法律的敬畏意識。
除此之外,還要加大信用懲治力度,強化與保險銀行等機構的聯動協調,建立針對醉酒駕駛行為人的機動車保險費率的浮動制度,提高其保險費率,由銀行采取記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措施降低行為的信用等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