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稱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由重慶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翠渝首鋼美利山店銷售的金江津酒,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門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紐甜)檢出值為0.0006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標稱寧城安達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由天翔食品專營店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草原安達情酒,酒精度檢出值低于標準規定下限值。
標稱內蒙古鐵木真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由酒仙網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網站銷售的鐵木真酒,酒精度檢出值低于標準規定下限值。
據了解,紐甜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甜味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白酒不得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增加產品的口感,在產品中添加紐甜來調節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