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起是有關葡萄酒的,在此次湖北省公開的典型案例中排在第五位。筆者從湖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看到的內容如下:
武漢家德福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2016年1—3月,當事人通過電視臺健康欄目推介銷售某款紅酒,宣稱“紅酒泡洋蔥每天喝上25-50毫升”可明顯改善高血脂、高膽固、高血壓、動脈硬化等慢性疾病以及腦血栓、言語不清、口眼傾斜等中風偏癱后遺癥,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2017年6月,工商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以10萬元罰款。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
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