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不會有這樣的疑惑:為什么有的葡萄酒以產地命名?如香檳(Champagne),而有的葡萄酒又以葡萄品種命名,如霞多麗(Chardonnay)。其實,葡萄酒的命名也有不少來頭,下面就帶你一起搞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
以葡萄品種命名
在很多新世界產酒國,釀酒商們都會采用葡萄品種(單一品種或主要品種)來命名。各國都有相關法律嚴格規定,一款以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其主要品種必須達到多少比例。
在美國,只有當釀酒葡萄的比例達到75%及以上時,才可以在酒標上標明該品種的名稱。而在澳大利亞,最少為85%。在歐盟國家,也為85%。
不過,在法國,以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必須含有100%的該葡萄品種。大多數情況下,以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不會標示出其它葡萄品種的名字或比例,你只需了解主要的品種就足夠了。
用這種方法命名,有利于突出葡萄酒的風味和特色。對消費者來說,也比較容易分辨。采用此法的主要是一些新興產酒區,如美國加州、澳大利亞的白富美(Fume Blanc)、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和黑皮諾(Pinot Noir)就是用葡萄品種命名的。
不過,歐洲產酒區也有用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如法國阿爾薩斯(Alsace)的雷司令(Riesling)。
以產地命名
許多歐洲的葡萄酒與美國的葡萄酒,如霞多麗、赤霞珠、長相思(Sauvignon Blanc),都是用完全相同的葡萄品種釀造的,但是歐洲的葡萄酒在酒標上并不標明葡萄品種,取而代之的是勃艮第(Burgundy)、波爾多(Bordeaux)等產地名。
為什么要這么命名呢?這主要是由葡萄生長的風土條件所決定的。風土包括了土壤、光照、降水量、坡度等其它影響葡萄生長、決定葡萄特性的因素。葡萄有了特色,用其釀出的葡萄酒自然不同,因此也反映出其產地的特征。
歐洲產區以產地命名葡萄酒有兩大原則:該地區為釀酒葡萄的出產地,且該地區對葡萄的特性有獨特的影響。使用該法的產區有法國的波爾多、意大利的巴羅洛(Barolo)、西班牙的里奧哈(Rioja)等。
以品牌商標命名
有些酒商擁有較久的歷史和良好的商譽,因此創造出一些迎合大眾口味的商標品牌來為葡萄酒命名。通常來說,建立葡萄酒的專有品牌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但是一旦取得成功,其品牌效應往往就可以事半功倍。比如,葡萄牙的蜜桃紅(Mateus)、德國的藍色修女(Blue Nun)、澳大利亞的葛蘭許(Grange)和美國的作品一號(Opusone)等。
以酒莊命名
一般來說,采用這種方法的酒莊都有悠久的釀酒歷史和豐富的釀酒經驗,產出的葡萄酒品質優秀,在消費者心中也有很好的信譽,例如,法國的拉圖酒莊(Chateau Latour)和瑪歌酒莊(Chateau Margaux)等。
借名
這是一種營銷實踐,在美國很常見,其他國家則很少見,歐洲國家幾乎沒有。一般來說,“借名”沒有嚴格的規定,一般采用著名的葡萄酒產區來命名葡萄酒。比如,一個美國酒廠會將其生產的一種起泡葡萄酒貼上“香檳”的標簽,即使真正的香檳酒只能在法國香檳地區出產。同樣,如果是一款干白葡萄酒,也可能會被貼上 “夏布利酒”,即使它與真正的夏布利酒毫無關聯。
酒廠或酒商名稱命名法
有的酒廠以自己的廠名為其葡萄酒命名,例如(Ch. Margaux)、(Ch. Lafite. Ch. Latour)、(Ch.Montelena)、(Nie-
baum Coppala Rubicon)、(Do-
minus)、(Opus one)。
其它命名方式
附屬類(Generic)葡萄酒,如加州、澳洲、西班牙等地在酒標上用歐洲著名的產酒區,例如勃艮第(Burgundy)、夏布利(Chablis)、萊茵(Rhine)等,及顏色來命名,例如(Rose)、(Claret)等,此類葡萄酒均為平價、量大的日常餐酒。
搞清楚名字了,就可以從名字判斷出很多這瓶葡萄酒的端倪,在品嘗的時候就能注意辨別不同產地的風格,對葡萄酒的認識也就因此一步步加深。關于葡萄酒的體驗也就更加豐富,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