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所有企業都在將終端拼搶奉為“圣經”的時候,當越來越多的企業“精耕細作”的時候,當眾多的矛頭針對經銷商的時候,一些看上去很美概念的背后,竟然充滿著無數的血淚與辛酸。精耕了,卻不能細作;豐產了,卻不能豐收;出“利”了,卻不能討好。
——題記
渠道,作為快銷品企業的立身之本,可以改造,可以升級,可以扁平,可以弱化,但是,可以“妖魔化”嗎?
窘境,是怎么造成的呢?陷阱,能夠跳出來嗎?
透視篇
近幾年,隨著競爭的逐步加劇,終端搶奪在酒水行業日漸流行,企業越過經銷商直面終端,將區域“有影響力”的終端(酒店)進行“促銷鎖定”,經銷商只負責配送回款工作,利用酒店對消費市場的影響,帶動其他渠道。
專賣店:終端在一段時間內專賣本品;協議店:終端在一段時間內銷售本品達到一定數量;專促店:終端可以銷售其他競品,但是只能由本品在店內做促銷或做生動化陳列。只要終端達到上述條件,企業便給予一定獎勵。但是,更讓企業傷透腦筋的事情還在后面,在一個酒水企業中,企業方為此大倒苦水:
苦惱一:費用高昂,管理困難,騎虎難下。
1.企業專場費用一年比一年多,由于協議是一年一簽,去年在一些酒店7-8萬元就可以搞定,今年,沒有10萬元免談,否則酒店就與競品簽協議。
2.專場不專賣,企業敢怒不敢言。因為,酒店有足夠的理由解釋店內競品的“合法性”,如:顧客聚會、婚宴等自帶酒水,或者是某某強勢人物點名要喝競品,酒店不敢得罪。企業也只能忍氣吞聲。
3.投入與產出比例嚴重失衡。不簽專賣就不賣酒,企業簽店的目的是“鎖住”市場上的那些“好店”,結果,普及面越來越廣,甚至連“雞毛店”都要簽專賣。
苦惱二:漏洞百出,費用失控。
1.只種不收。企業業務人員“簽店”成了日常工作,而簽下店后就交給經銷商配送,甚至會出現業務人員只有在每年簽店的時候到店里去一趟,其他時間不見人影,以至出現中途酒店換人或換賣競品,合同照樣執行。
2.一店多簽或簽假店。由于簽店是廠家行為,與經銷商的關系不大,經銷商利用廠家“只簽不維護”,甚至不知道所簽的店在哪里的弱點,一個酒店簽多份合同,或簽假合同,套取廠家促銷費用。
苦惱三:銷量混亂,促銷難算。
由于企業簽店中有“累計簽量”有“專賣”,如果是同一個品相中,有簽量的,有簽專賣的,有走流通小店的,結果在與客戶的促銷結算上,就成了“一鍋粥”,只能 “眉毛胡子一把抓”,重復促銷。企業發現這個問題后,采用專賣一個品相,簽量一個品相,流通小店一個品相,結果就造成不僅品牌上混亂,消費者在酒店里喝的產品,在流通中卻無法買到。
苦惱四:合情不合法,出“利”不討好。
最近,國家有關部門叫?!皩Yu”促銷,并列入“商業賄賂”進行查處,屬于違法行為。企業只能硬著頭皮鋌而走險,通過合同上做文字游戲的同時,盡量不給酒店留原件,中間即使出了糾紛,企業也不敢走司法程序。
到此,專場促銷就成了個燙手的山芋,那么,終端專場促銷真的走入死胡同了嗎?在回答這個問題前,先探討以下幾個問題:造成上述苦惱的原因是什么?
1.功能不全,東施效顰。
市場要求企業舍棄單純依賴通路作戰的粗放式打法,精耕細作,細化市場。企業要達到這個目的,單純從戰略上重視,或技巧上模仿都無法解決問題,因為結構決定功能,企業在沒有導入深度分銷系統之前,執意去“精耕”市場,雖然看上去很美,結果就會是只耕作不收獲,市場維護能力不足,“精耕”卻不能“細作”甚至洋相百出。
2.欲望無限,危險無限。
精耕細作,直面終端,這些字眼在營銷界已經是很“中國”很“中國”了。但是,是否每個企業都能夠去嘗試呢?
適合精耕細作的企業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具有成熟的企業管理功底,有較強的執行力做保障。企業已經越過“產品制造階段”;企業具有一定的品牌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實力,在渠道改造中具有較強的話語權。
3.專賣包量,水火不容。
協議期間,酒店銷量是多少,只有兩個人清楚:送貨商和酒店老板。一旦混水摸魚,有利的不是企業。就此而言,專賣與簽量在同一個市場上是不能共存的。如果共存,企業也只能作繭自縛,在終端上下大工夫做起來的流行品牌,卻不敢在流通中走貨。制造了流行卻不能利用流行,悲哀的原因在于:一旦放開進行全通路操作,企業在終端的“高價高促銷”就會是自欺欺人,一敗涂地。
破解篇
酒水行業的促銷陷阱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挖掘的。故此,酒水行業,尤其是弱勢酒水企業在市場運作中,盡量遵循如下原則:
1.腳踏實地做市場,不要做看上去很美的事情。很多企業營銷老總熱衷“創新”,搶終端砍大戶細化市場,市場沒有做起來,自家兄弟(經銷商)倒打了起來。結果,回頭一看,只見的是一地雞毛。
2.在自身實力不到位的前提下,慎言“精耕細作”。尤其是在“市場”產權不在自己手中的時候。
3.營銷不是建立在“聰明”上的,而是要建立在管理之上的,沒有管理的營銷是“自殺”式營銷,要充分理解“守正出奇”的古訓。
4.對于成熟企業而言,品牌是勢,營銷是能,促銷只能是潤滑劑。
5.弱勢企業依靠通路作戰是必然的,在此期間,依托通路構建適合自己的營銷平臺,應為上策。
6.整體上的弱勢,不代表局部上沒有優勢,利用地域優勢,構建自己的基地市場。
7.沒有品牌做保證的市場是“租用”別人土地(付費),有強勢品牌做保證的市場是“出租”給別人土地(收費)。
強勢品牌是把市場出租給“經銷商”,同時還要收租金,經銷商地位相對弱化。弱勢品牌是租用經銷商的土地,經銷商地位主動。由此,廠商“勞資”矛盾開始出現,甚至在一些企業或行業,廠商在“主客”關系中不斷變換位置,雙方關系幾乎是一對不可協調的矛盾。
在明白上述原則之后,企業破解終端促銷陷阱就開始有頭緒了:
1.陷阱的本質不在于促銷本身,而在于企業自身。在武俠小說中,一種“招數”經過不同的人施展出來,都有不同的威力。而這種區別的根本在于用招之人的內功如何?所謂內功,就是企業的管理能力,資本實力和品牌高度。
2.聚焦資源,打造基地市場,著眼于區域市場的“規則制定權”,搶奪市場“話語權”。外圍滲透,立足渠道,確立“掠奪”式戰略,切忌撒豆成兵,四面撒網。
3.從技巧的角度破解終端專場或專賣封鎖。比如:利用自帶酒水破專場,利用消費領袖破專場,利用“暗促”破專場,甚至利用贈酒制造矛盾破專場等等……但是,任何破專場的手段都必須建立在“執行力”基礎之上。
4.不能“拔苗助長”。弱勢酒水企業在做市場的時候,尤其是新市場開發,一定要遵循“品牌成長”的自然規律。在沒有強大的廣告支持和品牌積累的前提下,一個剛進入市場的“菜鳥”級產品,必須遵循成長規律,一開始就去做專場包量,結果就是“拔苗助長”,自掘根基。
5.漂亮的促銷手段雖然看上去很美,但是必須有一定的市場管理基礎做保障,最基本的就是完善的財務管理,沒有準確促銷規劃,沒有完善的執行系統做保障,只靠“拍腦袋”做決策,再漂亮的促銷手段只能是“好看但不好用”。
總結篇
弱勢酒水企業做營銷時要以管理為根基,以通路為立身之本,以生存為保障,以防守為基礎。一流企業做“勢”,二流企業做“市”,三流企業做“事”。雖然一些誘惑很迷人,但也很危險。無論任何促銷手段,營銷模式,在局部時期都有其先進的一面。存在的就是有理的,但是未必就是合適的。這就是企業在進行激烈的市場競爭的時候,必須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