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性每日飲用適量葡萄酒可延年益壽
按照酒店酒水單上羅列的酒類,消費者點了一瓶1995年份的葡萄酒,可在喝完之后才發現葡萄酒的年份與實際并不符。貨不對板的情況,讓消費者不滿的同時,也折射出了葡萄酒銷售過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現象。
消費投訴:年份酒貨不對板
日前,覃女士一家人到南寧共和路萬興大酒店友緣酒家吃飯,點了一瓶酒水單上列有的1995年某品牌葡萄酒。喝完酒后她發現,酒瓶上標示葡萄釀造的時間為2003年,2007年9月罐裝。對此,酒家方面解釋稱“肯定是1995年的酒,是1995年的酒裝到2003年的瓶子里了”。
覃女士說,點單時看中的就是葡萄酒的年份,2003年的酒,價格同1995年的差了一大截,“哪有廠家會那么傻,把1995年的酒裝進2003年的瓶子里?”
對于引起消費者不滿的“新瓶裝舊酒”的解釋,2月23日酒家方面的一位負責人說,當時在場的服務員由于對葡萄酒的相關知識缺乏了解,結果作出了草率的解釋,以至于引發了消費者的不滿。該負責人承認,爭執的出現確實與管理的不到位有關,店里還一直沿用過去的酒水單。另外,對于銷售商供貨的葡萄酒,年份究竟如何界分,店里人員大多是“一頭霧水”。
當日,對于消費者的投訴,給酒家供貨的葡萄酒銷售商代表說,爭執的出現,主要是因為酒店方面的酒水單沒有及時更換導致。事發后,他們已同酒家方面交換意見,近期就制定新的酒水單。此外,銷售商方面愿意同酒家一道,向覃女士道歉,并免費贈送兩瓶葡萄酒作為補償。
該銷售代表介紹,過去由于行業不規范,許多商家都打起存在“貓膩”的年份牌,國家為此出臺了規定進行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