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一瓶啤酒,憑瓶蓋要求供應商返還5角,一個白酒瓶蓋返3元。口味堂酒店因商業賄賂被工商部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門處罰6萬元。
有群眾舉報:惠濟路口味堂連鎖酒店,只賣雪花啤酒。工商部門調查時發現,該酒店從去年6月開始,向口子窯、白云邊、勁酒、雪花等酒類供應商收取“瓶蓋費”,瓶蓋都明碼標價:雪花、勁酒瓶蓋一個5角,口子窖一個2元,白云邊一個3元,此款直接從供應商的貨款中扣除,并未入財務賬目,至今已收了近3萬元。
工商人員認為,瓶蓋費最終由消費者買單,屬酒類銷售不平等競爭。為此,工商部門昨日責令酒店: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30112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通訊員 雅媛 梁鳴 記者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