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每日電訊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不到5年,卻生產出“15年陳釀”“10年陳釀”“10年陳缸”“5年陳藏”等年份酒。根據群眾舉報,包頭市東河區工商分局近日對這家酒業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
經查,該酒業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沒有自己的釀造工藝,只是從山西進了一些半年至1年的原酒自己進行勾兌,所謂的這些“年份”是公司自己“命名”的。
據該公司負責人介紹,在這些“年份”酒中,他們只加了1%-2%的“10年-15年”的原酒,但當工商部門執法人員要求提供這些原酒的年份證明時,該公司卻無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