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稱,已從官方層面獲悉酒類消費稅正醞釀改革,擬將征收環節從生產環節轉移至批發環節,同時透露有不少地方智囊已經開始進行調研。
據了解,自“營改增”作為“十二五”期間稅制改革重頭戲在全國不斷推進后,消費稅就被認為是取代“營改增”中受到沖擊的營業稅,成為地方政府主體稅源之一的理想對象。由此,有關于消費稅改革的可行性和方向一直在探討研究中,涉及到征收范圍、稅率、征收環節,以及從中央稅劃歸地方。
據大智慧稱,在改為地方稅種的研究中,酒類消費稅改革可能會將征收環節改為由批發環節征稅。
由于自1994年以來的歷次消費稅改革皆對白酒行業產生巨大影響,此次在白酒行業已遭受重大調整的特殊時期,酒類消費稅改革進入調研階段的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行業熱議。
從目前酒類行業現狀來看,對消費稅進行大幅調整的條件尚不成熟,但從國家稅制改革的需求來看,借消費稅補充地方稅源不足的意愿仍較為強烈。酒類行業作為消費稅的主要依賴,一旦成為消費稅改革的主要目標,必將對行業格局調整產生新一輪影響。
消費稅改革意愿強烈
酒類產品稅收一直是消費稅的主體來源之一,特別是在過去一段時期伴隨著高端白酒快速發展,消費稅收入也快速增長。不過,在2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013年白酒行業遭遇重大調整時,消費稅稅收規模也隨之縮減。
數據顯示,2012年國內消費稅共實現7872.14億元,同比增長13.5%,消費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7.8%。2013年上半年,國內消費稅收入實現4326.02億元左右,占稅收總收入的7.3%,與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長3.6%,增速比上一年同期回落8.1個百分點。
在導致消費稅收入規模下降的因素中,受“禁酒令”等政策影響引發煙酒消費縮減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早在2013年7月28日參加“2013年全國財稅改革與創新”評選活動中,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曾表示,有關管理部門正在研究設計消費稅改革方案。
他認為,一些原來被認為帶有中高端消費特征的商品在大眾化后應從消費稅中排除,而一些奢侈品消費、中高端消費性質的商品應被納入范圍,增加稅負。此舉也被認為是要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避免“營改增”全面鋪開后消費稅補充地方財政作用下降的措施之一。
從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開,未來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也將納入試點。
據估算,如果全國“營改增”范圍擴至所有服務業,加上把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預計未來兩年內減稅規模將達到9000億元。
在目前的稅務體系中,營業稅是作為地方主體稅種,一旦“營改增”全面鋪開,地方稅務體系將面臨架空局面,對地方財政收入將會造成嚴重影響。
從消費稅規模來看,與營業稅規模相近,由此被認為是“營改增”后補充地方財政的重要途徑。
為了彌補地方稅源不足,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還建議增設專屬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從增設對居民個人征收的財產稅和位于零售環節的流轉稅入手。
現行白酒消費稅是從生產環節課稅,這種方式征管對象明確,便于控制稅源。不過,由于生產環節之后還有批發、零售等若干流轉環節,這些環節也為消費稅改革提供了空間。
高培勇表示,應將消費稅從生產環節征收改為消費環節征收,這樣有助于稅源分布均勻。他認為在生產環節征稅,稅源往往分布不均,比如煙主要在云南,酒主要在川貴,其他省份較少。如果改為消費環節征稅,在哪里消費就在哪里納稅,稅源會分布均勻。
另外,他認為消費環節征稅和地方利益掛鉤,地方對于稅收的征管會進一步加強。在這種情況下,將消費稅劃歸地方稅種的可行性也較強。
目前條件尚不成熟
雖然從國家稅制改革的角度來看,對消費稅調整意愿較為強烈,不過,目前關于這項調整還存有很多不確定之處。
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表示,對“營改增”來說,是否要把所有營業稅都改成增值稅,把營業稅消滅掉,目前還存在不同意見。
據了解,關于“營改增”曾有設想在2015年將營業稅全部改成增值稅,將營業稅消滅掉,但這種設想的前提是要在最終環節開征零售稅,類似美國的零售稅和日本的消費稅,并將其交給地方政府替代營業稅。
不過,據倪紅日說,這個問題仍在研究過程中。
她認為,如果把消費稅全部變成零售環節征收,問題會比較多,比如煙和酒,都在最終消費環節來控制,會很難做到。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稅收研究所副所長呂冰洋對于將消費稅改為地方稅種也有一些不同意見。
他認為,將現行消費稅變為地方稅,有稍能補充地方財力的作用,但由于與地方政府收入密切相關,將會激勵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刺激奢侈品消費,這與開征消費稅來調節消費行為的政策意圖相反。
另外,由于消費稅的適用稅率很高,如果將其作為地方稅易導致橫向稅收競爭。
比如,如果不同地區商品的實際執行稅率有差異,將刺激消費者在低稅率地區購物,在高稅率地區消費。地方政府極有可能通過實際執行低稅率來吸引稅源,由此可能引發橫向惡性稅收競爭。
征管成本加大也是現實的阻礙。此外,由于我國消費稅和增值稅并行征收,這在出廠環節征收消費稅問題不大,如果改為流通環節征收,大量未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的小規模商戶,未來也很難被納入消費稅管理,這將進一步刺激小商戶漏繳消費稅。
鑒于這些實際問題尚未解決,目前酒類消費稅改革從意愿走入實際執行層面可能尚待時日。
不過,賈康在受《華夏酒報》邀請參加2013年3月全國糖酒會開幕式論壇期間曾表示,對酒類實施特許權管理和許可證制度仍有必要,認為酒類管理可借鑒煙草專賣管理方式,并且在未來有可能會繼續深入探討相關機制。這是否會成為酒類消費稅改革的又一鋪墊?
將動誰的奶酪?
歷史上每一次消費稅改革都會給酒水行業帶來一次震動,特別是對白酒行業,甚至會引發行業洗牌和格局變化。此次消費稅征收環節改革一旦成行,又將給行業帶來什么?
目前,官方透露的信息只是征收環節可能從生產環節轉移至批發環節,其他諸如稅率是否變化、是否會將消費稅劃歸地方等仍不明朗。僅從征收環節變化來看,由于批發價與出廠價之間存在一定價差,消費稅征收環節調整至批發環節必然會導致征稅的基數提高,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需要繳納的消費稅會更多。
也就是說,批發價與出廠價之間的價差越大,受消費稅改革的影響就會越大。從當前白酒行業現狀來看,高端名酒出廠價和批發價之間的價差已經大幅度縮水,短期內較難恢復,在此期間受改革影響反而不如地方名酒大。
不過,由于地方名酒銷量仍屬于地方,為了刺激消費擴大稅收,地方政府可能會給予地方名酒更多支持。反倒是走全國市場的高端名酒特別是一線名酒,在消費稅調整后稅收會分散,可能會降低酒廠所在地政府對酒企的依賴程度。
當前酒類流通監管仍有不少漏洞,相比于生產環節征稅,從流通環節征稅的難度更大,漏繳現象也更多。倘若要從此處改革,前提可能會加大酒類流通監管力度,推動酒類流通市場更加規范,這歸于合法納稅的正規企業會是利好,但對于酒類流通領域大量靠避稅獲取生存空間的小企業來說,會是一次大洗牌。反之,如果繼續維持目前的酒類流通管理水平,可能會進一步加劇酒類流通環節偷漏稅現象。
白酒職業經理人袁春光認為,酒類消費稅征收環節調整一旦執行,還可能會引起酒廠降價、酒商提價,酒廠市場支持力度減弱或扁平渠道、酒商碎片化出貨等情況。
針對白酒消費稅調整,資深酒類營銷人士晉育鋒仍存有諸多疑問,包括稅源歸屬、征管方式、計稅價格、抵扣問題等。“酒廠銷售公司算不算批發環節?如果是,下游是否不征收?如果不是,在哪個環節征收?如何界定批發和零售,確保不重復計征?”
誠然,正如晉育鋒所疑問的,在酒類消費稅調整之前,這些細節問題都需要事先給出解答,并且不只限于酒類。切不可因為“營改增”導致地方政府財力出現缺口,就將消費稅倉促改革,給稅收制度留下更多難解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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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