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酒也稱得上是“食”之一種,因此,用“遵義會議”做酒名,不能說是不敬重。如果百姓因為這個酒名而更加喜歡這種酒,這恰恰是對“遵義會議”所象征的歷史、文化的認同,并非壞事。況且,對于那些不知“遵義會議”為何物的人,如能通過飲酒而銘記歷史,更是有利于“紅色文化”的好事。
在一個網民的博客上,筆者看到了幾張現場抓拍的照片,反映的是2007年成都人民歡度圣誕佳節的盛況,數以萬計的成都市民手中拿著的玩具,都是美國國旗的圖案變化而來,但目前并未看到美國人出面說這褻瀆了他們的國旗。事實上,在美國,國旗的圖案可以出現在拖鞋上、可以出現在男女內褲上,總之,可以出現在任何一種服裝、裝飾品等上。在一些體育賽場上,有時人們可以看到美國人會穿著用國旗做的短褲和乳罩登場。如果你問他:“你怎么將國旗當褲衩穿在屁股上?”沒準他反而會質問你:“你憑什么歧視我屁股,它與人的臉都是身體的一部分,為什么不可以?”因此,你要和他爭辯,說不定他還要去法院告你歧視他的屁股,違反美國平權法案。
美國人對待國旗的態度可以給我們啟發。誠然,國旗和“遵義會議”不是同一事物,但要說象征意義,一個國家的國旗比一起單純的歷史事件顯然更為權威、豐厚。如果美國人可以把國旗穿在屁股上,這都不是“褻瀆”國旗,憑什么說我們把 “遵義會議”四個字寫在將要喝進肚子的酒的瓶子上,就是“褻瀆歷史”、“褻瀆文化”了呢?誰愿意把被“褻瀆”了的東西喝進自己的胃里?
這其實不是一句簡單的“國情不同”就可以解釋的,更深層次的原因,還有態度上的差異。美國也有法律規定公民不可褻瀆國旗,事實上他們執法比法制尚不完善的中國只有更加嚴格,但是,他們并不將公民把國旗用于現實生活的舉動一律看成是褻瀆國旗,甚至,許多美國人對國旗的崇敬、熱愛、信仰正是來源于現實生活中國旗可以帶給他們的親近感和認同感。反之,在我國,傳統的文化是“肉食者謀,又何間焉”,國家大政是上層人物操心的事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老百姓吃口飯都是“王”的賞賜,自然只有對“王”所象征的各種權威頂禮膜拜,不得參與,否則動不動就是褻瀆,就是“大不敬”,借用許冠杰主演的《笑傲江湖》中那位大太監的話:“要砍頭的?!惫埠椭?,皇帝是沒有了,但有些傳統的文化心理禁忌不容易改變。長期以來,許多國人仍然習慣于把某些對國家具有特殊意義的東西供奉起來,習慣于仰視、膜拜,不要說是學美國人把國旗穿在屁股上,就連把“遵義會議”這樣一個歷史名詞借用在酒的商標上,都讓有些人誠惶誠恐。
中國人從來沒有統一的宗教信仰,這是因為世俗的權力過于強大,對權力的頂禮從很大程度上遏止了對神佛的膜拜,登峰造極的表現就是搞“個人崇拜”,神化領導人,神化與政權有關的各種相關標志。這當然不是說中國人應該都有共同的宗教信仰,而是說,對權力的頂禮過于嚴重,也是貽害無窮的,國人為此吃過了極大的苦頭,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從根本上來講,“民以食為天”,“民為邦之本”,百姓比“社稷”更貴重,老百姓的生活才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一切的歷史、文化,為現實生活中的百姓所喜聞樂見,被用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這絕非是“褻瀆”,恰恰是一種真正的肯定。老百姓有權參與各種歷史、文化乃至政治的創造、構建、闡釋等,而且只有讓老百姓參與,拉近老百姓與它們的距離,才能真正地促進民主法治,讓老百姓學會做國家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