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3月4日古井集團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甘紹玉被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后,4月2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古井集團原副總裁、古井房地產集團原董事長李運杰有期徒刑15年。至此,古井集團系列腐敗案11名涉案高管中已有6人被判刑。
集團高管紛紛落馬
2007年4月16日,坐落在安徽省亳州市30公里以外偏遠小鎮的古井集團總部打破了原有的寧靜,本應主持周一例會的董事長王效金沒有現身。而亳州市政府官員出現在當天的古井集團中層干部緊急會議上,并當場宣布,王效金夫婦已于三天前被紀檢部門從家中帶走調查。
正當眾人還在為這個消息震驚不已時,古井集團及其子公司相繼又有多名高管被紀檢部門調查或被要求協助調查,隨后,其中被確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數名高管被移交給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亳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王云告訴記者,王效金一案由中央紀委督辦。
“涉案高管大部分在同一時期被‘雙規’,但進入司法程序的時間不同。去年4月17日,我們從各基層檢察院抽調了多名干警、加上市檢察院共20名反貪干警全部到位,全力偵破此案。”王云說。
如今古井集團窩案雖仍未塵埃落定,但是它對國企改革以及反腐產生的警示意義已慢慢開啟。
王效金 資料圖片
朱仁旺在法庭受審。
李運杰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