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九江酒廠——注冊商標獲批,引發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起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一審未獲支持后上訴,現進入二審
□江西省九江市政府——派員赴京交涉,認為佛山九江酒廠“惡意搶注”
“九江雙蒸”商標糾紛再起波瀾,曾經只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兩個合作伙伴之間的紛爭,因江西省九江市政府的介入而更加撲朔迷離。“三足鼎立”的情況下,未來的“九江雙蒸”還會只是“廣東品牌”嗎?
近日,佛山本地網友在網絡上發表名為《瘦田沒人耕,耕開有人爭!救救百年佛山老字號!》的帖子,引出一場圍繞“九江雙蒸”商標注冊產生的官司,受到網友關注。
該帖摘引今年年初的一則新聞報道稱,由于“九江”字樣被佛山九江酒廠注冊為商標,今年1月22日至25日,江西省九江市政府相關部門緊急派員赴京,向國家工商總局、北京市政法委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關于制止搶注“九江”市名惡意行為的緊急函》。希望能制止這起“惡意搶注”事件,維護九江市形象。九江市政府部門認為:如果讓佛山九江酒廠注冊了以“九江”為主體的商標,必將導致相關公眾和消費者將該公司的企業行為視為與九江市有關。一旦該公司出現企業誠信危機或產品質量問題,對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損害,必將對九江市的食品行業造成嚴重影響,甚至還會波及九江市旅游業,堵死九江市大米深加工發展之路。
本報記者調查獲悉,該網貼所說確有其事。但是,關于“九江雙蒸”商標之爭,實際上由來已久。在江西省九江市之外,本省另一家企業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作為佛山九江酒廠原來的出口合作伙伴,從1995年開始就與佛山九江酒廠就“九江雙蒸酒”的商品名稱在大陸、香港與澳門等地區爭執了十余年。盡管先后有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廣東省工商局出面協調,但雙方還一直糾纏不清,事情并沒有完全解決。
雙方最近的糾紛起源于去年8月,當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核準了佛山九江酒廠的商標注冊,引起了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的異議,隨后該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關于九江酒廠商標注冊的裁定。去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的判決。
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對此提出上訴,目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在二審此案。舊怨未了,新仇又起,省內兩家企業的紛爭難分難解之時,江西省九江市政府的卷入,使這場長達十余年的商品名稱之爭變得更加復雜。“九江雙蒸”的命運變得撲朔迷離,本報記者采訪相關專家,也未能得到清晰的答案。
■背景 十余年紛爭波瀾再起各方無奈盼早日解決 在九江市政府抗議九江酒廠的商標注冊之前,九江酒廠與原合作伙伴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的紛爭已長達10余年,雙方在“九江雙蒸”上的商標之爭已耗費了上千萬資金。對此,雙方都希望事情早日得到解決。
“遺留”的糾紛 計劃經濟時代,九江酒廠與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結成工貿搭檔,以“珠江橋”牌生產產品出口海外。改革開放后,九江酒廠申請注冊了自主商標“遠航”,生產“遠航”牌九江雙蒸酒,主銷國內。隨著“遠航”牌九江雙蒸酒走出國門,“珠江橋”牌九江雙蒸酒也搞起內銷,曾經的合作伙伴開始不斷出現摩擦。
“‘九江雙蒸’的商標之爭其實由來已久,源于歷史遺留問題”,業界一位知情人士如此評價。
九江酒廠與省食品進出口公司原來是貿易合作關系,一個負責生產,一個負責銷售。計劃經濟時代,國營企業沒有出口權,而外貿公司沒有自己的加工廠,因此九江酒廠與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結成工貿搭檔,以“珠江橋”牌生產產品出口海外。改革開放后,九江酒廠申請注冊了自主商標“遠航”,生產“遠航”牌九江雙蒸酒,主銷國內,而“珠江橋”牌九江雙蒸酒以出口為主,雙方相安無事。
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外貿經營權的放開,工廠和外貿企業之間的內外銷分工被打破了。“遠航”牌九江雙蒸酒開始走出國門,“珠江橋”牌九江雙蒸酒也搞起了內銷,曾經的合作伙伴開始不斷出現摩擦。
為此,廣東省政府在1995年曾協調雙方簽署了一份協議書,協議規定九江酒廠提供九江雙蒸系列產品給省食品進出口公司出口,“珠江橋”牌九江雙蒸系列產品不得在國內市場銷售;九江酒廠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口“遠航”牌九江雙蒸。然而在后來的市場競爭中,雙方都違背了這些條款。雙方圍繞“九江雙蒸酒”的商品名稱在大陸地區、香港與澳門等地區爭執了十余年。
面對“九江雙蒸酒”的商標糾紛,2000年10月,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曾作出批示,解決此類糾紛應遵循“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共同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并要求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持協調。
2001年3月,廣東省工商局向國家工商總局報送了《關于“九江雙蒸”商標申請注冊的報告》,提出省食品進出口公司注冊“珠江橋九江雙蒸”,九江酒廠注冊“遠航九江雙蒸”的方案,當時得到了國家工商總局的肯定與支持,并指示按照廣東省政府的協調原則處理。
2004年,工貿雙方簽訂了香港和解協議;2005年,澳門法院以九江是地名為由,撤銷了九江酒廠的商標注冊,至此香港和澳門的爭議基本得到解決,形成了雙方共同使用的局面。
無奈的爭執 1999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以“九江”是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雙蒸”是釀酒工藝,不適合作為商標名稱為由,駁回了佛山九江酒廠的注冊申請。但到了2007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推翻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關于廣東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的異議,訴訟由此展開。
而實際上,在各部門不斷調解的過程中,雙方的分歧并沒有完全消除。早在1995年,九江酒廠曾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玖江雙蒸”、“九江雙”和“jiujiang”3個商標,但一直沒有得到批準。1999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以“九江”是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雙蒸”是釀酒工藝,不適合作為商標名稱為由,駁回了佛山九江酒廠的注冊申請。
本已相安無事的合作雙方卻在去年再起紛爭。2007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推翻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的異議,隨后省食品進出口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關于九江酒廠商標注冊的裁定。
2007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的判決。省食品進出口公司對此提出上訴,目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在二審此案。
從曾經的合作伙伴到現在的針鋒相對,無休止的紛爭給雙方帶來了巨額的花費,九江酒廠總經理關正生曾向媒體表示,在“九江雙蒸”的商標之爭上,已經用了超過1000萬元的律師費了,這讓他覺得是在“燒錢”。
而省食品進出口公司有關負責人則表示:“公司每年以銷售額的15%作為宣傳廣告費在境外進行宣傳,至今累計所投入的宣傳廣告費已達數億元,如果商標真的被九江酒廠注冊了,就意味著九江酒廠獲得了‘九江雙蒸’的專用權,這將使國有外貿企業面臨著在境內無法生產和保護,產品出口將會是‘無源之水’的尷尬局面,歷經50多年精心培育的品牌、市場資源、銷售渠道也將付諸東流,由此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將達數億元。”
省食品進出口公司一位負責此次商標之爭的律師告訴記者,“北京市高院二審此案的過程中,雙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調解,現在也還在調解中”。從公司的利益出發,他也希望關于“九江雙蒸”的商標糾紛能盡早得到合理解決,達到互利共贏的局面。
第三方進入 九江市政府部門認為:如果讓佛山九江酒廠注冊了以“九江”為主體的商標,必將導致相關公眾和消費者將該公司的企業行為視為與九江市有關。一旦該公司出現企業誠信危機或產品質量問題,對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損害,必將對九江市的食品行業造成嚴重影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今年年初,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向國家工商總局、北京市政法委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關于制止搶注“九江”市名惡意行為的緊急函》。
九江市政府部門認為:如果讓佛山九江酒廠注冊了以“九江”為主體的商標,必將導致相關公眾和消費者將該公司的企業行為視為與九江市有關。一旦該公司出現企業誠信危機或產品質量問題,對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損害,必將對九江市的食品行業造成嚴重影響,甚至還會波及九江市旅游業,堵死九江市大米深加工發展之路。
九江酒廠的一位高管向本報記者表示,他們現在希望與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的紛爭早日解決,九江市政府的介入讓整件事情復雜起來。他說,去年8月,九江酒廠已經申請注冊商標通過,九江市卻在今年初才提出抗議,有可能是競爭對手從中引起,他希望省內的企業爭端能在省內解決。
這位高管認為,九江酒廠申請商標是經過了法律程序的。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核準并通過了九江酒廠的注冊申請,這是將“九江雙蒸”作為特殊地域品牌,是尊重百年老字號歷史的表現。而且,九江酒廠申請注冊的商標僅在酒類,不會影響到九江市的食品行業及旅游業。
而一位了解內情的人士則對記者表示,類似九江酒廠與廣東食品進出口公司的紛爭在全國具有普遍性,這是隨著外貿體制的改變帶來的。從歷史角度來講,這種名牌產品是工貿雙方共同努力創造的結果,簡單地或者單方面地劃分規劃都有所不妥,企業之間為此開展十余年的紛爭更是一種巨大的內耗,由此帶來的隔閡和傷害不是一時半刻就可以磨合的。所以,如果雙方能放下恩怨糾葛,都退幾步來處理此事,將競爭重點轉移到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上的競爭,而不是對歷史問題糾纏不放,這場糾紛應該可以得到合理解決。
至于九江市政府部門提出的抗議,他認為無論是感情上還是法律上都有其合理性,畢竟九江市作為江西省的一個地級市,應該要考慮“九江雙蒸”酒這個產品在日后的經營中如果出現問題,可能給九江市帶來的影響。但是,九江雙蒸酒是一種酒類產品,即使從產業鏈分析,商標注冊后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對九江市的食品行業產生影響,也可能會影響其大米深加工產業,但是堵死九江市大米深加工發展之路的擔心則沒有必要,因為這些是可以通過宣傳等途徑做到未雨綢繆的。
專家訪談
從商標注冊及權屬之爭透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無形資產界定 歷史因素很關鍵 “九江雙蒸”是否能被注冊為商標?如果能被注冊,商標權屬于誰?兩家企業在這場持續十余年的商標之爭中該何去何從?對于九江市政府部門的抗議,該如何理解?
這些問題在全國具有普遍性,隨著人們保護知識產權意識的提升,無形資產的權屬糾紛日漸成為法律熱點。就佛山九江酒廠、廣東省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江西省九江市政府目前的糾紛來說,在法律層面存在哪些關鍵點,有哪些因素可以左右“九江雙蒸”的商標走向?
判決結果取決于證據情況 鄭章軍(北京市逢時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專長知識產權法律事務)
商標法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的標志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如果廣東食品進出口公司能出具明確有效的證據證明“九江雙蒸”是一種商品通用名稱,九江雙蒸則很可能不能被注冊;但如果九江酒廠能有效證明“九江雙蒸”是特指九江酒廠生產的酒,那“九江雙蒸”作為通用名稱的說法就不成立,商標被注冊的可能性就很大。
從使用“九江雙蒸酒”的歷史來看,因為雙方都在“九江雙蒸酒”前面加上“某某牌”,所以雙方應該是將“九江雙蒸酒”作為一種商品的名稱在使用,而不是品牌名,單純考慮這一點,“九江雙蒸”被注冊為商標有所不妥。
如果“九江雙蒸”可以被注冊為商標,從公平角度來講,雙方都能證明自己曾使用過“九江雙蒸”這個標志,同時在“九江雙蒸酒”形成品牌優勢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九江雙蒸”判為共有商標比較公平。
以上分析的是“九江雙蒸”是否適合被注冊以及權屬問題。但是,九江酒廠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注冊的是“玖江雙蒸”、“九江雙”和“jiujiang”三個商標名。從字面意義理解,“玖”是“九”的大寫,數字意義上兩者沒有任何區別,消費者也比較容易將“玖江”與“九江”聯系起來,不便區別。因此,如果“九江雙蒸”不能被注冊為商標,“玖江雙蒸”也應該不能被注冊,反之,則可以被注冊;而“九江雙”與“九江雙蒸”區別比較大,消費者也應該可以將兩者區分開,所以“九江雙”被注冊的可能性比較大,被注冊后也應該不影響其他企業使用“九江雙蒸”的標志;而“jiujiang”與行政區劃的“九江”讀音相同,從法律角度來講,如果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不得作為商標”為標準否定了“九江雙蒸”的注冊資格,那么“jiujiang”被注冊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其被注冊的可能性就大。
不過,我只是對目前所了解的情況進行一些分析,法院要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來作最后的判斷,誰提供的證據更有利,最終的判決結果就對誰更有利,這才是這場官司勝負的關鍵因素。至于雙方表示愿意接受調解,是雙方彼此的一種友好態度,有助于解決這場持續十余年的商標之爭。
企業對知識產權愈加重視
吳漢東(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兼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約咨詢專家、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不得作為商標,而九江是佛山市南海區的一個鎮,更是江西省的一個地級市,從這一點來看,不宜以“九江”字樣進行商標注冊,因此,1999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對九江酒廠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是有法律依據的。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1993年修訂)》補充規定: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比如鳳凰既是湖南湘西自治州的一個縣,又是傳說中的一種吉祥物,因此,鳳凰可以作為商標注冊;又比如茅臺在貴州存在縣級行政區劃,但是這個商標在1993年以前就注冊使用了,因而茅臺酒的商標可以繼續使用。
我并未參與該商標的評審工作,不知道其中的具體情況,但是從法律角度來分析,2007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推翻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裁定,核準了佛山九江酒廠的商標注冊,有可能是從“九江”的其他含義角度來考慮的。
雙蒸是一種傳統的釀酒工藝,雖然是清朝道光年間九江鎮的釀酒師開創的,但是現在并非只有南海九江鎮在使用這種釀酒工藝,以“雙蒸”字樣注冊商標也有所不妥。至于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和其他企業擔心“雙蒸”被注冊為商標后會導致一家企業對雙蒸這種傳統工藝的壟斷,我認為商標只是一種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并不約束工藝的使用,即使“雙蒸”字樣被注冊為商標,其他企業依然可以使用雙蒸這種工藝進行生產,只是在產品和服務上不能使用這個商標。
發生這樣的商標注冊糾紛,我認為很正常,這是企業重視知識產權的表現,也是企業重視維護和經營品牌的正常反應。1980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為7.6萬件,2006年,這個數字就攀升至76.6萬件了,商標注冊申請量連續六年世界第一。可以說我國是商標注冊大國,但不是品牌強國。在國家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今天,應該加大力度培育、經營和保護名優產品,以強勢名牌參與市場競爭,這樣才能長遠地真正提高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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