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從2007年起,市政府每年在市本級可用財力中安排5000萬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元資金作為酒業發展基金,安排300萬元作為獎勵資金,安排200萬元作為科技創新資金,安排200萬元作為貸款貼息資金,集中用于支持瀘州酒業發展。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酒類產業發展資金。
2、增大信貸支持力度。瀘州興瀘信用擔保公司要優先為入駐酒業集中發展區的企業和酒類“ 小巨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市政府提供1億元人民幣擔保專項基金,承貸機構按1:10確定總額度10億元人民幣的貸款規模。擔保基金額與專項貸款額按1:10確定,單個企業專項貸款額不大于1500萬元,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入駐酒業集中發展區的企業和酒類“ 小巨人”企業其擔保費按銀行貸款利率的10%計收,其余酒類企業按15%計收,力爭每年拉動酒類企業融資1.5億元以上;金融機構要加大對酒類產業的信貸投入力度,力爭2007年向酒類產業新增信貸資金3億元。
3、加快酒業集中發展區建設。酒業集中發展區內新建項目,免征市政建設配套費,企業購置生產經營用房交易手續費按最低標準減半收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區縣引進企業入駐酒業集中發展區,按《瀘州市工業集中發展區指標分成辦法》執行;對新引進市外資金到酒業集中發展區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按《瀘州市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予以獎勵。
4、推進酒類產業技術升級。加快建設全國酒類產品重點實驗室—四川進出口酒類檢測中心;酒類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技術中心或質量檢測中心被評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酒類企業技術改造可按農產品深加工、循環經濟等項目積極爭取使用進口設備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使用國產設備按投資額的40%抵扣新增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小巨人”企業生產性固定資產技改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在技改項目投產后,由同級財政按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予以獎勵。酒類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以及引進、轉化科技成果產生的費用,按有關稅收政策在稅前抵扣。
5、積極培育個性品牌。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的酒類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四川著名商標、四川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的酒類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6、積極拓展酒類市場。2007年起,由市酒類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制定辦法對當年在國內市場新增銷售收入達到一定數額的予以獎勵。設立國際市場開拓獎,商務部門積極支持和幫助酒類企業爭取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資金,對出口在200萬美元以上的酒類企業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