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企業市場競爭的“殺手锏”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被喻為經濟發展的“動力泵”,專利技術被公認是企業在愈演愈烈的市場競爭中的“殺手锏”,是體現一個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指標。
日前,巴中日報記者走訪巴中市的一些企業發現,一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后,迅速占領了市場,促進了企業快速發展。
巴中市紅河農機廠創辦者李祿海申請專利8件,授權專利8件,實施專利8件,轉化率100%,去年實現產值500萬元,今年截止目前實現產值已達300萬元。
南江霞石礦公司對選礦工藝方法申請了國家發明專利,公司因此獲得省科技廳、國家科技部技術創新無償資金78萬元。今年產值已達750萬元,同比增長10%,利稅上繳增長10%。
今年4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工作人員現場受理四川小角樓酒業集團公司申請的4件技術創新項目申報國家專利。至此,該企業已累計申請專利81件,授權74件,實施74件。去年以來,該公司新實施轉化專利項目28項,實現銷售收入3.5億元,轉化專利新產品銷售收入占公司各系列產品銷售收入的65%以上,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江口醇集團公司先后實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創新類項目12項、技改類項目9項,申請國家專利28件,授權28件,應用28件,專利產品累計實現產值達10億元,上繳稅金近2億元,其中,中高檔產品運用專利技術達89%,年產值以21%的速度遞增。
尷尬現實:85%的規模以上企業零專利
一些企業嘗到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帶來的甜頭,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我市大多數企業的專利狀況令人擔憂,全市73家規模以上企業,85%以上的企業都是零專利。
市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市累計申請專利639件,其中授權專利400件。今年已申請專利58件,授權專利29件,實施專利82件,新增產值12885萬元,新增利稅2577萬元。從對全市73家規模以上的企業統計數據來看,85%的企業是零專利。同時,全市90%的學校、70%的科研單位是零專利,近40%的企業是零商標。全市的專利技術多數集中于小角樓、江口醇,其它企業普遍缺乏專利技術研發能力。
全市上半年申請專利58件,其中個人申請54件、企業申請4件,這充分表明企業創新能力十分低下。就專利申請數量來看,雖然逐年增加,但與全省其它市州相比處于劣勢,而且申請的專利90%以上都是低技術含量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含量較高的發明專利不到10%。就注冊商標來看,我市企業擁有的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數量也遠遠落后于其它市州。
全市專利技術開發利用率很低,往往是墻內開花墻外香。王飛發明的撥浪鼓,先后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讓北京天下榮光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拿去”,生產出的產品入選北京奧運產品,并進入日本和美國市場,發明者只是每個提取了5分錢的服務費;劉德玉發明的高效節能爐灶,具有很好市場前景,外地的企業將其做成了大產業,先后在河南、新疆、寧廈、甘肅等省、自治區許可轉讓,發明者只獲得了專利許可費60余萬元。王飛和劉德玉是幸運的,其他專利發明者就沒這么幸運了。目前,全市80%以上的專利處于“沉睡”狀態。
“許多專利只用于評獎、評職稱等裝點門面,卻不能轉化為商品和經濟效益,這是我市很多企業、科研單位和個人專利成果的尷尬和悲哀!”市知識產權局局長高緒明對此深感心痛。
究根溯源: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
申報一個專利就有可能激活一個企業,丟掉一項專利就會喪失一塊市場。而我市大多數企業專利意識嚴重欠缺。
不久前,市知識產權局對全市73家規模以上企業開展了專項調查,發現1/5被調查企業對申請專利是“丈二和尚——摸不到頭腦”,竟然不知道如何申報專利。市屬某企業擁有一項技術成果,卻不知道去申請專利,致使產品被大量仿制后才申請。有些企業發明的產品,沒有及時申報專利,被別人拿去稍加改造申報了專利,反過來卻被人家指控侵權。許多科技人員對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重成果、輕專利”;多數企業缺乏自主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重有形、輕無形”、“有制造無創新、有創新無產權、有產權無應用、有應用無保護”,科研經費嚴重不足,除紅河農機廠外,無一家企業的研發經費達到產品銷售總額到1%,許多企業對專利申請的投入還是空白。
2004年9月,瀘州千年酒業有限公司、四川諸葛釀酒有限公司、四川諸葛亮酒業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江口醇,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諸葛亮”文字商標權的行為,并賠償損失1萬元。隨后,又變更訴訟標的為50萬元。經查證,瀘州千年酒業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28日經授權獲得“諸葛亮”文字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后又許可諸葛亮酒業有限公司及諸葛釀酒業有限公司使用。可江口醇公司于1999年6月開始就生產“諸葛釀”,經過數年推廣,逐漸被消費者所熟知。2001年12月,該公司曾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注冊“諸葛釀及圖”商標,因該商標與已注冊的“諸葛亮”文字商標相近似,申請被駁回。
2005年1月26日,江口醇以三被告“諸葛亮”注冊商標的使用侵犯其“諸葛釀”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反訴。法院審理認為,三被告使用“諸葛亮”文字商標的行為,沒有構成對“諸葛釀”酒特有名稱的侵害,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而“諸葛釀”酒相比“諸葛亮”商標,有使用在先的行為,且在市場上具備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因此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認,“諸葛釀”的使用并未侵犯“諸葛亮”注冊商標專用權。對于判決結果,雙方不復上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但等來的是“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決定。2008年4月,三被告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江口醇使用的“諸葛釀”商品名稱與“諸葛亮”注冊商標不構成侵權,駁回再審申請。
“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怎能參與市場競爭?!”高緒明說,巴中經濟外向度不高,多數企業不懂得依法運用知識產權開拓市場,保護知識產權,終究會吃大虧。只有運用好知識產權,企業才能真正具有市場競爭力,才能有長遠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