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3月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做客中央臺》特別直播節目報道,3月8日貴州茅臺酒集團董事長季克良做客中央臺,就茅臺酒漲價的問題就行暢談。
一個是去年漲了幾次價的問題,我感到不是6次,而是企業的話年初漲了一次,后來是市場的行為。到了2010年底,我們決定從2011年開始茅臺酒漲價在20%左右,這個主要是這樣考慮的:在春節以前一段時間,茅臺酒市場上的價格漲到了1000多,有1100、1200,這樣的結果第一股民有反映,股民認為讓利給經銷商的利潤太多。政府也有看法,認為為什么要漲的這么多,而企業沒得到好處。
根據這些情況,我們考慮了再三,我們決定對經銷商或零售漲價20%左右。這樣漲的目的就是控制一下經銷商的毛利率。說句良心話,經銷商做到今天做茅臺酒也不容易,在2005年以前他們是靠企業的補貼來維持的,靠企業的獎勵來獲得利潤的,2005年以后情況發生了一些變化,所以既要調動經銷商的積極性,又要考慮國家的利益、股民的利益、消費者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所以我們一方面出臺漲價的政策,另一方面我們又要求零售控制在959塊以內。
從前一段的執行來看,我認為是達到了目的的。第一確實有很多消費者在茅臺的經銷商手里面買到了959元一瓶的茅臺酒。買到的茅臺酒比提價以前的價格還要低,我認為消費者是得到了一定的實惠的。第二國家因為漲價所以企業的利潤就要多,企業的利潤多交的所得稅就多,交的增值稅就多。第三股民、投資者也是得到好處的,最快的反應是公布提價的第二天,股價一下子躥到180多塊。所以從這個情況來說,國家得到好處了,企業得到好處了,投資者得到好處了,消費者買到了比提價以前的價格還要低的茅臺酒,我認為是達到了目的的。
但是確實現在市場上還有的店里賣1000多塊錢,1100、1200塊錢,甚至有的飯店賣1500,我認為這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的經銷商還批發給一些零售的商店、商場,包括大的商場,飯店,而這個批發的過程當中要加價,有1100、 1200、1500的,這里面反映兩個問題,一個問題經銷商賣給集體去了。第二個可能零售商加價太多,我們需要繼續做工作,達到我們調價和限價的目的。
但我也要在這里說,我是生產者,但是我又是消費者,我認為一個企業、一個品牌、一個產品要長久的發展,要發展好,要做強、做大、做久,必須考慮消費者的利益,所以我們在提價的同時又限價,作為經銷商來講我們很多經銷商也很配合,他們也認識到為了長遠的利益,現在限價對他們是有好處的,因為價格比較適宜,消費者群體會擴大,今后茅臺酒的量上去了,他們可以賺更多的錢。所以我認為提價也好,限價也好都是對的。當然我們還有工作,許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