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保健食品安全與評價指定實驗室條件(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要求,國家藥監局保健食品安全與評價指定實驗室應具有食品安全或食品營養省部級重點實驗室資格,近5年在相關領域承擔10項以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上省部級科研任務,其中與保健食品安全評價直接相關的項目需達2項以上。
《征求意見稿》規定,指定實驗室原則上對外開放5年以上,應具有獨立法人或法人授權資格、學術委員會和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其擁有的與檢驗、研究工作相適應的固定專業研究人員應不少于10人,其中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數不少于60%;儀器設備種類及數量應達到本領域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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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