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5月30日電(記者鄧伽)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6月1日起,海南將在全國第一個實現交通違法行為省內異地處理。即所有機動車輛在海南省任何地區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可選擇在該省公安交警部門所設的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此舉將大大減輕交通違法當事人的負擔,規范道路交通執法行為。
據介紹,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異地處理,是指交通違法行為不指定在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可以在異地處理的一種違法處理工作模式。異地處理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及一般程序處理、當事人(交通違法行為人,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無異議、僅處以罰款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海南省交通違法行為異地處理具體規定包括,所有機動車(包括注冊地為省外的機動車)在海南任何地區發生的僅處以罰款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可實行異地處理;注冊地為海南的車輛在其他省份因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被當地公安交管部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并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通過全國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網轉遞到海南省公安交管部門的可在海南省內接受異地處理;注冊地為省外的機動車輛在省外地區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在海南省接受處理;接受異地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如需給予如扣車、拘留、吊銷駕駛證等處理的,由該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執行。
據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陳鴻飛介紹,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機動車跨區域流動性大幅增強,交通違法行為不能異地處理的矛盾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得越來越突出。由于當前我國公安交通管理體制實行屬地管轄,財政稅收政策也采取分級管理,這給交通違法行為異地處理帶來了體制機制上的阻力和困難。為此,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依據法律法規廣泛深入開展調研,投入10多萬元聘請省外相關科研機構開發全省交通違法異地處理必需的系統軟件,并得到海南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積極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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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