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香檳是劣等酒,但今時今日,香檳酒不單只是佳釀,而且還有“虛榮之酒”及“慶祝之酒”的稱號。香檳酒因為是香檳區的產品,根據產地命名法(簡稱A O C法)得名,因此,除了香檳區之外,所有同類型的產品都沒有資格叫做香檳酒。當地的香檳商人為了維護知識產權,曾先后狀告過多個國家,而且獲得國際法庭———海牙法庭的判決,在1997年之后,任何國家的同類產品都不得再使用“香檳”之名,只可以稱為“有泡汽酒”。
香檳區坐落于巴黎以北的小鎮,地理位置位于“地中海環帶”的北部邊緣,接近葡萄酒家心目中的“勉強可種”的情況。由于地理環境偏北,當然種植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不到紅葡萄,而白葡萄也經常被錯認為完全成熟,因此釀造出來的白葡萄酒酸度極高,令人感覺不舒服,因此被稱為劣等酒。有“葡萄酒之父”之稱的圣本篤的教士當貝里昂(D O M PER IG N O N )嘗試過改變一下此酒的酒質,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在酒液之內加進一些糖,冀求降低酒的酸度。殊不料加進了糖分的香檳內,就于酒液之內進行了第二次發酵(注:酵母菌在酒精度達到十五度或以上才會被殺死),除了產生一些熱解之外,還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開瓶之后,借助較暖的空氣仍會氣化,這便是香檳酒液內有大量氣泡不斷涌出的原因了。開香檳時會出現“噗”一聲,高興的場合,更加是被認為不可少的氣派酒了……這當然是熱鬧的氣氛,但對于香檳酒的營業者來說,這些“浪費”實在是令人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