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酒標簽(WINELABEL),常會看到有一行細字,上方寫著MISENBOUTEILLEANCHATEAU,法文的原意是指在酒莊之內入瓶,至于中文中的CHATEAU,有時會被其它字代替,于布根地(BURGUNDU)地區之內,亦可能被改稱為DOMATNE,甚至是酒莊的名字。
有部分人士會將這些字認為“多余”,酒當然都是在酒莊之內入瓶,有什么值得寫在這張“證件”之上?錯了,絕大部分的酒,確然都是在酒莊之內入瓶,貼上標簽之后才推向市場上發售。不過,要知道入瓶是需要一套設備,一些大型酒莊反而可以直接以人手入瓶,一些中小型的酒莊,如果了解到有“合作社”可供租用設備的話,就會先租賃如電油車般的酒車將酒運到合作社,再租用其設備入瓶,然后運回酒莊之內存放,到適合的時間便為酒貼上標簽推向市面發售而已。此外,還有小部分酒莊根本不會售賣瓶裝酒,將酒釀好之后,整批賣掉由其他人包銷,也亦不存在酒莊入瓶的事。
于傳統上,又或者說早期的葡萄酒,的確不是入瓶發售的,而是一桶桶連原桶售出。而喝入者,為了方便攜帶外出飲用,都會改用羊皮袋(注:這是將整只羊以高技巧削凈,于頸部上方割開去掉其肉及內臟,不損其皮毛為原則)盛載,于旅游或打獵時飲用。直至玻璃的面世,酒莊還是習慣地一桶桶發售,代理商再自行入瓶散裝發售便是。
直至有“奸商”的出現,他們為了追求更多的利潤,因此常將劣酒混進超級佳釀之中,甚至加水來出售,令到飲家蒙受損失。酒莊的聲譽則受損,因此激起酒莊不想給奸商合作的機會,也為了拓展更多的市場,皆因一桶酒始終還是價格頗高,因此他們開始自己入瓶,再加上酒莊的標簽,以證明此酒是某名酒莊的出品,也用上述字句以做證明。
至今,“酒莊入瓶”此說法已經無甚意義,通常所有的酒都會如此,只是未知將來會不會將此句子取消而已。有部分國家(如葡萄牙)卻采用“保證封條”以做證明,通常是由當局證人到酒莊,證明葡萄酒符合資格,再下令頒發封條,這是個長方形的紙條,酒莊入瓶的封條橫踞過瓶口與松木塞的部分,再加上錫蓋密封,同樣能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