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9月6日專電(王玉萍、溫海龍)“12時退房,超過12時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時加收1天房費”,這一被指為霸王條款的行規,在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最新公布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被刪除。
9月4日,在福州市多家酒店,如提出申請,酒店的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客人一般都可享受延遲退房待遇,最遲到下午2時。
福州市一些經濟型酒店則為會員開辟了“綠色通道”。如家酒店屏西店、漢庭酒店五一路店工作人員表示,普通消費者是12時退房,普通會員的退房時間可延遲到下午1時,金卡會員則可以延遲到下午2時。“如果房間不緊張,普通消費者超時1小時退房也不會被收取額外費用。”
星級酒店在房間充足的情況下也可延遲2小時退房。香格里拉、世紀金源大飯店、福州大飯店、西湖大酒店、美倫華美達、最佳西方財富等星級酒店基本都是12時退房,如果消費者有推遲退房需要,需向大堂經理申請,如果當天的房間不緊張,則可以適當延遲一兩個小時。
福建省旅游飯店業協會會長鄒子平表示,從1998年以來,由于長期供過于求,福州50多家高檔酒店已有六成先后實施了“延時退房”,并未固守“12時退房”這一行規。
今年6月份,全國50個城市酒店推行延遲退房制度,溫泉大飯店、世紀金源大飯店、福州大飯店、阿波羅大酒店、景城大酒店、最佳西方財富酒店、聚春園大酒店、福州大酒家等8家酒店也參與了該活動,實施效果還不錯。
“‘12時退房’的行規被打破,這對很多消費者來說是件好事。”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酒店管理教研室主任林建斌表示,延遲退房并不會給酒店增加額外的運行成本,這種人性化和貼心的服務反而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入住,最終產生酒店和消費者“雙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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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