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創新的意見》日前出臺,其中規定,技術成果轉讓的70%可用來獎勵完成人。
甘肅省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成果轉化,《意見》中規定,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最高比例可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49%,成果持有單位可以從技術轉讓(入股)所得的凈收入(股權)中提取70%的比例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另外,甘肅強化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主體地位,《意見》中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技術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開發經費占當年銷售額的比例要逐步達到3%以上。到2012年,企業研究與實驗發展的總投入要占全社會研究與實驗發展投入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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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