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11日電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蒙古近期發布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確定今年內蒙古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13%。
按照要求,今年內蒙古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13%,企業在經濟效益比上年提高的情況下,工資水平可圍繞基準線進行增長。企業工資增長的預警線為18%,即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能超過18%。企業工資增長下限為3%,企業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可以參照下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但職工在法定規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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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