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推銷員到總經理
“一個有信用的人,比起一個沒有信用、懶散、亂花錢、不求上進的人,自會有更多機會。”這既是李嘉誠給年輕人的忠告,同時也是他的座右銘。
1940年日軍侵華,李嘉誠隨父母從家鄉(xiāng)潮州逃難到香港,當時他14歲。
李嘉誠的父親本為教師,到香港后一時找不到工作,舉家投靠家境頗為富裕的舅父莊靜庵。
可是不久,父親便患上了嚴重的肺病,臨終時,他沒有交代什么遺言,反而問李嘉誠有什么愿望。李嘉誠當即承諾:“日后一定會令家人有好日子過。”
父親病逝后,作為長子的李嘉誠,為養(yǎng)家糊口而放棄了學業(yè),去一家鐘表公司打工,之后又到一家塑膠廠當推銷員。
李嘉誠深知,要想成為一名出色的推銷員,首先要勤奮,其次是頭腦靈活。
當其他同事每天只工作8小時的時候,李嘉誠便工作16個小時,天天如此。
李嘉誠對“打工”的看法是:“對自己份內的工作,我絕對全情投入。從不把它視為賺錢糊口,向老
板交差了事,而是將其當作自己的事業(yè)。”就這樣,李嘉誠只花了一年時間,業(yè)績便超越其他6位同事,成為全廠營業(yè)額最高的推銷員。他當時的銷售成績,是第二名的七倍。
自此,十八歲的李嘉誠受到老板的賞識,被破格提升為部門經理。
一年后,他當上了銷售公司總經理。
李嘉誠的快速提升還有一段插曲:他在廠里當銷售員時,再忙也要到夜校進修。他在會考合格后打算去讀大學,但老板為挽留這個人才,索性把他提升到總經理的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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