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開始,“醉駕入刑”。首批節(jié)假日期間酒后駕車、以身試法的司機們頻頻被曝光,他們“入刑”前后的感受也值得我們深思。
5月6日《齊魯晚報》報道,“濟寧交警部門在5月3日晚開展的酒駕整治中共抓獲8名醉酒駕駛者,其中首批接受新規(guī)處罰的醉酒駕駛員趙某駕駛證被吊銷,并且5年之內不得重考。現已被移交至轄區(qū)派出所,刑事立案后將由派出所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趙某將面臨"依法拘役6個月以下,并處罰金1000元以上"的處罰。”
因為不了解“醉駕入刑”的嚴重性,該名男子嘗到了醉駕被罰的苦果。他被查后向交警寫下了悔過書,在反思自己行為的同時,也警告其他司機莫重蹈覆轍。
商鞅變法實行之初曾在城頭懸賞黃金讓人移木,以此昭示國家“令出必信,法出必行”的決心。今天,有關部門對首批“試法”的醉駕司機們的嚴格處理,正是昭示著我國實施“醉駕入刑”政策的決心和力度,要讓新法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俗話說,不打勤的,不打懶的,專打不長眼的。“入刑”之后,酒后駕車行為的嚴重后果也盡人皆知。“入刑”司機的懺悔更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應漠視。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讓我們一起告別酒駕,安全出行!
編輯:王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