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董先生和朋友晚上吃燒烤時,因嫌燒烤攤的啤酒價格太貴,自己從超市買了幾瓶啤酒,結果被商家強行要求支付“開瓶費”。工商人員認為,商家讓消費者交開瓶費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沒有任何依據,消費者可以拒付。
4月4日晚,游客董先生和朋友入住三亞羊欄鎮美麗春天園林酒店,當天晚上,董先生和朋友一起在酒店門外的燒烤攤吃夜宵。期間,為了助興,董先生和幾個朋友準備點一些啤酒,結果服務員稱一瓶普通的瓶裝啤酒12元錢,“我們在酒店住的時候,從酒店內的超市買才8元錢一瓶。”因為同是在酒店,因此,董先生起身來到酒店內以每瓶8元錢的價格買了十瓶。當董先生等人把從酒店內買的啤酒帶到攤位上時,被服務員告知,他們這里不能自帶酒水,如果自帶酒水要另收開瓶費。開始董先生以為是對方開玩笑。“因為燒烤和酒店都是一起的嘛,我買誰的酒都是買啊。”
昨天下午,董先生在向海南經濟報記者反映情況時說,當他們買單時,收銀員竟真的要他們每瓶啤酒交兩元錢的服務費(開瓶費)。“因為當時已經很晚,連燒烤攤上的燒烤品種都已經非常少了。”董先生說,發生了這樣的事后,他非常生氣,可天色已經很晚,他不知道該向誰來討個說法。最后,經朋友提醒,董先生撥打了海南工商12315投訴電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當天晚上,三亞工商局鳳凰工商所值班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來到現場進行了調查。工商人員認為,商家強行讓消費者交開瓶費的行為沒有合法依據,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商家最終同意免收其開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