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晚報》消息今后,酒類經營者將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予以明示,如果酒類經營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銷售酒類,最高可處2000元罰款,如果售酒點沒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明示,則將面臨200元的處罰……5月18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獲悉,省政府正在審查的《河南省酒類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從18日起正式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據悉,這也是河南省制定的首部關于酒類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河南省法制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正在征求意見的《河南省酒類管理條例》作為一部地方性法規,一旦開始實施后,將會更加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對包括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違反條例規定的各種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規范治理河南酒類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