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呂忠浩是一個生意人,經常光顧港城的各大酒店。然而,前幾天他發現一個“秘密”。“以前我到酒店吃飯,從來不讓自帶酒水,上個周末我朋友去時帶了一瓶白酒,服務員沒吭聲。”呂忠浩說。
多年來,“謝絕自帶酒水 ”一直被稱為餐飲業的第一霸王條款。但最近不少市民發現,我市不少酒店對這一霸王條款都松了口。
現象:固定客戶可“自帶酒水”
如今,不少酒店對顧客自帶酒水這一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你們這里可以自帶酒水嗎?”昨日,記者來到萊山區一家高檔酒店問道。“按照規定是不允許帶酒水的,但如果經常來我們酒店消費,可以考慮。”服務員說。
“要是每年能簽下一批固定的消費客戶,我們的營業額就能保底。一般來說,對那些長期在酒店消費的大客戶,我們一般不會放棄。即使酒水上少賺點,長期下來,他們的餐費金額也不少。”芝罘區一家酒店的王經理說。他分析說,即使自帶酒水,這些大客戶消費金額也比普通散戶消費高20%以上。
據業內人士介紹,為了保證酒店的客戶資源,每個酒店都有自己的一套客戶管理資料,單位客戶被視為重點對象。而單位客戶中又分固定客戶和機動客戶,并將他們劃分為優、良、中幾個級別。“其中,固定客戶中的大客戶是酒店最為看重的,他們可謂是我們的財神爺,有了他們旱澇保收。”王經理說。
調查:大酒店小餐館有差異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可以享受到自帶酒水的權利。“允許自帶酒水的只是針對固定客戶,對于普通客戶在我市的一些大型酒店普遍還是禁帶酒水的,因為大酒店的各項支出費用高昂,因此需要依靠酒水賺取利潤。”我市一家餐飲連鎖機構負責人李女士說。
業內人士認為,酒店也有自己的苦衷。大酒店一般各項費用都比較高,例如水電氣暖、人員基本工資、設施折舊等,每天得幾萬甚至十幾萬元。如果不設置禁帶酒水,酒店靠菜金賺錢利潤太低,很難生存下去。
記者采訪中發現,在我市的一些中小餐館,目前普遍允許自帶酒水。小飯館各項支出費用少一些,基本上抱著“薄利多銷”的觀念,靠數量來賺取利潤。“而且,這些小飯館太多,競爭非常激烈,一般都是靠特色菜品來吸引消費者。”李女士說,“同時,小餐館面對的消費者消費檔次相對較低,很少有人會買高檔酒水,酒水在小餐館根本沒有市場。”
算賬: 酒水占收入的三分之二
為了“禁帶酒水”酒店和消費者沒少大打口水仗。那么,酒水到底能為酒店帶來多少利潤呢?
李女士算了一筆明細賬。例如,顧客餐飲消費在5000元,那么其中就有3500元是酒水消費,酒水占整桌酒席費用的比例非常高。同時,酒廠為了擴大市場占有率,不少都和酒店有合作,每賣出一瓶酒就有一瓶酒的提成。所以,酒店在酒水上是雙向賺錢。“一年下來,酒店賣出酒水的利潤占整個營業利潤的一半,最高的甚至可以達到三分之二。”李女士說,“除此之外,在市區的一些酒吧和KTV,80%以上的利潤都是靠酒水賺來。”
酒店賺錢了,但是消費者卻不買賬。多年來,關于酒店“禁帶酒水”一事,消費者只能被動地接受。國家也是出臺了相關規定,禁止酒店這一霸王行徑,維護消費者的權利。根據《消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自主決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第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每年我們都會接到幾十起關于此類的投訴,雖然國家明文規定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但現在還是有不少酒店變相禁止顧客自帶酒水。”市消協工作人員包偉偉說。
專家:危機為禁帶酒水解套
“禁帶酒水”這一行規在我市十多年前就存在了,是一個多年的頑疾。為什么現在開始有所松動了呢?
煙臺大學金融專家施嘉岳認為,原因是近兩年來的金融危機,讓市區各大酒店商務接待和旅游接待消費下滑,這讓不少酒店危機感驟增,只能千方百計地采取措施吸引人氣。“很多酒店為了保住營業額不惜降低了消費門檻,采取了薄利多銷的手段經營。”施嘉岳說,“煙臺的餐飲業已經達到飽和狀態,而且還有不少外地酒店躋身到煙臺餐飲業,煙臺的酒店消費人群每年大致差不多,但是酒店卻越來越多了,這就造成了酒店之間的競爭不斷加劇。”
業內人士認為,酒店和消費者是一種唇齒相依的關系,又是一種博弈關系。在我國其他城市,很多酒店已經取消了“禁帶酒水”這一條,而且酒店的營業額并未出現大幅下滑,甚至有的有所增長。“因為酒店允許自帶酒水,那店里的酒水售價就不能太高,否則就會無人問津了。但整體上,由于價格比較公平了,客人在這里的實際消費反而沒低多少。”施嘉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