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與食用酒精勾兌成散裝白酒,美其名曰“苞谷酒”。1月26日,經宜昌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該批散裝白酒的乙酸乙酯含量僅為0.01%,為不合格產品。
1月25日,陶珠路工商所執法人員在新民街巡查時,發現一經營戶營業執照逾期未檢,其招牌寫著“野三關苞谷酒”,執法人員在進一步檢查其賬冊時,赫然發現進貨一欄里有“酒精”字樣,經詢問該店雇工,得知所售散裝白酒為食用酒精勾兌而成。執法人員又在酒缸的隱蔽處,發現一白色塑料管通向窗后的天井,天井里只有一根自來水管。據調查,該批散裝白酒都是用自來水勾兌的,執法人員當即對該店庫存的1.5噸散裝白酒全部扣留。
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