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透露,在本次理事會大會結束以后,“溯源標準和年份標準”將很快出臺。
擬推出的年份酒標準,會提高準入門檻,而95%的“偽年份酒”或將因此消失。
與此同時,針對年份酒所采用的“企業自主表達、第三方溯源”標準與操作規范,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門檻有多高?95%假年份酒將消失
企業濫用年份概念導致白酒品質表達體系混亂,這是中酒協推動年份標準的重要動因。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曾經做過的抽樣調查顯示,銷售額前100名的白酒企業中,近八成都推出了年份酒,年銷售額近百億元。
一方面年份酒扎堆,另一方面,消費者卻無從辨別。
位于陜西西安的長安酒廠,曾一度推出多個年份酒產品,但是很多消費者卻為此困惑:為什么其中一款“長安老窖三十年”,卻比另一款“長安老窖二十年”價格還便宜?
本應代表白酒價值內核的“年份概念”,因為濫用而影響產品價值的現象屢見不鮮。在中國酒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看來,這就是品質表達體系的混亂所致。
宋書玉稱,中國白酒對年份的表達核心是品質,我們呈現給消費者的時候,消費者一定要把它跟年掛上鉤,但年份酒怎么界定?這就涉及到年份酒標準。
早在2006年,宋書玉就開始接觸與年份酒標準工作相關的事務,他坦承,這的確是一個曠日持久的工作,這十二年一直在不斷地探討和研究年份酒的表達,如何去表達?當然,有一點必須明確,高年份其實代表了高品質。
那么,在中酒協的標準之中,年份酒概念隨意亂用的現象該如何解決?白酒品質表達體系該如何構建?
“第一位是年份酒準入。”宋書玉表示,通過準入機制,可以消滅95%的假年份酒。
什么樣的企業、什么樣的條件可以做年份酒?擬定的中國年份酒標準將劃定門檻,提高準入要求——“這是一個高門檻的事情,不是人人都可以的。”
據了解,新的年份酒標準,將依據企業原酒產能、儲存能力、調酒水平、質量把控水平等幾個參數考核,以此確定企業是否具備推出“年份酒”的能力。
不過,門檻的具體標準參數如何?怎樣實施考核?目前還是未知數。
硬件的參數與標準是一個維度,此外,或還有另外一道門檻:中酒協設立年份酒聯盟,聚合優質白酒企業,將諸多不具備年份酒生產能力的白酒企業擋在門外。
年份誰來定? 企業自主表達
標準要出臺了,企業是否還能像從前一樣推出“年份酒”?依據中酒協執行標準來看,年份酒仍要“企業自主表達”。
“你的企業推出的年份酒,年份的定義是什么?你要自主定義、自主表述,這是標準當中的核心內涵。”中國酒業協會所做的相關報告中,承認這是一個折中與過渡性的辦法。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表述方式,幾年的努力是很難統一的。”宋書玉說,在這種情況下,要折中、要過渡,但內涵是我們要給消費者呈現出來我們產業的誠信,要誠信表述。
中酒協方面認為,年份各表、相同企業針對不同產品可以有所區分的表述,是擬推出的“年份酒標準”的一個貢獻。因這種方式求同存異,加速了標準的出臺。
“年份各表”將怎樣實現?
按照中國酒業協會的規劃,未來,針對年份酒產品,企業需要在標簽上對構成年份酒的各類成分進行詳細的標注。
據悉,中酒協已經向國家相關部門申請了相關年份酒標簽與知識產權,目前已經獲批了33類商標知識產權,未來中酒協將通過統一的標識對年份酒進行標注。
宋書玉在相關報告中表示,未來將通過構建新的標簽標注體系,使企業在“年份酒”上建立起幾種表達方式,對“年份酒”的定義和成分,進行詮釋和解讀,讓消費者可以很清楚地看到。
這與2015年7月正式出臺的《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NO:SC070493)的要求相一致。
《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第二章“生產經營管理”第十三條規定:“年份酒生產者應當在配料表中標注各類基礎酒、調味酒貯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驗材料。”
對于未標注的“年份酒”,這個《條例》也規范了處罰標準。
白酒專家鐘杰表示,《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屬于地方法規,而中酒協擬推出的“年份酒標準”屬于行業標準類,兩者范疇不同。
溯源體系,為企業誠信背書
在中國酒業協會構建中國白酒標準化體系、構建白酒品質表達體系的過程中,溯源標準與技術將起到重要輔助作用,年份酒標準同樣需要溯源技術的支撐。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按照中酒協的相關標準,將把“年份酒”的表述權交給企業,但仍強調“這并不是讓企業自己構建體系、構建價格,針對企業的自我表述,需要進行第三方備案”。
與之對應的則是,按照中酒協的要求,將通過第三方備案與溯源體系,為“年份酒”的檢測和監督提供支撐。
“企業建立自主表達,但是要做出實物標樣,交到第三方進行收儲。”宋書玉表示,酒協將做一些相應的檢測方法和檢測標準的建立,第三方依據標準和實物標樣做指紋圖譜和其他檢測,未來所有年份酒的出廠和市場監督都要進行檢測,對照它的真實性和品質的穩定性,這是標準體系的重大創新。
宋書玉提出:“我們要大膽地為嚴格按照我們標準做的企業和產品做背書,這樣年份酒才會健康地發展!”
但在對收儲在第三方的“年份酒”實物標樣進行檢測的過程中,新的標準將采用哪一種方法?是否針對不同香型種類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這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
此前在受訪時,針對年份酒成分檢測技術問題,宋書玉曾指出,不是用哪種檢測方法最好,而是如何保證標樣的權威性,以及方法運用到不同類型的白酒有沒有誤差,才是最大的問題。
據稱,如何鑒定白酒的年份及其中的不同年份酒的比例,國內已有三種成型的檢測方法,包括熒光光譜法、揮發系數法和碳十四同位素鑒定法。但由于白酒工藝、原料、釀造環境和儲存條件的不同,檢測方法很難統一。
也有消息表明,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早在數年前就已經有了相對完善的檢測年份酒和非法添加香味物質的系列檢測方法,無論是假冒酒,還是原漿酒、年份酒,或是酒精的來源、是否添加非法添加物,通過這一系列檢測方法都能夠掃描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