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征求〈醬油質量通則〉》等7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稿)意見的通知,其中一項,就有《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其第一條的試用范圍即提出:本文件規定了葡萄酒的產品分類、要求、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描述了試驗方法;適用于葡萄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相較之前在葡萄酒產銷領域執行的GB/T 15037-2006《葡萄酒》,《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更改了葡萄酒、半干葡萄酒、起泡葡萄酒、貴腐葡萄酒、加香葡萄酒等定義,增加了自然起泡葡萄酒、超天然起泡葡萄酒的術語和定義,更改了白葡萄酒、桃紅葡萄酒的干浸出物指標,更改了葡萄酒的檸檬酸指標,刪除了甲醇的限量指標及山梨酸或山梨酸鉀、苯甲酸或苯甲酸鈉的指標等。
目前,構建從一粒葡萄到一瓶美酒的全生命周期及可溯源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已經成為葡萄酒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共識。綜合來看,此次新修訂的《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涉及的相關術語和定義,既是葡萄酒產業高質量、現代化發展的映照,也適應了消費升級下人們對美酒——“品質優質化、品類多元化”的新需求,可謂是“順勢、應需之舉”,在一定程度上將推動產業更好地“向優、向新、向上”發展。
葡萄酒新定義,更注重“內源生香”
早在2021年10月22日舉行的“飲料酒高質量發展論壇暨飲料酒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宣貫會”上,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就提出,作為酒業品質升級、產品創新和產業進步的基礎,標準體系建設對釀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轉型起著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沒有高標準,就沒有高質量;沒有現代化的標準體系,就無法實現新時期酒業的長久繁榮。
《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的發布,正是基于“品質升級、產業進步”的發展需要,其中的一大亮點是更改了葡萄酒的定義。
《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明確了葡萄酒的定義——以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經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其中,該定義涵蓋了兩項明確規定:一是外加糖源的最大添加量不超過產生2.0%vol酒精;二是白砂糖的添加量不超過產品總質量的10%。
有業內人士指出,從消費端看,新定義用消費者能聽得懂的語言實現了概念的輸出,能讓消費者在品味一款美酒的同時,讀懂其背后的品質內涵;從產銷端看,新定義抓住了“優質化”的牛鼻子,使葡萄酒的生產具有了更為明晰的量化標準,更有利于創建優質、公平的產銷環境。
就在2022年6月1日,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和GB/T 15109-2021《白酒工業術語》落地實施,明確了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對于濃香、清香、兼香等香型的白酒生產,明確提出要“以糧谷為原料”“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也就是中國白酒的香氣,完全來自于原料的糧谷香、發酵劑的曲香、發酵過程產生的酸酯醇香等,“內源生香”有了標準可依,有了規章可循。
而《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中對葡萄酒定義,關于外加糖源、白砂糖的添加量的明確界定,從一定意義上說,是葡萄酒更注重“內源生香”的體現,是葡萄酒品質躍升的一次大檢閱。
適應多元化、年輕化的市場需求
在理性飲酒、理性消費觀念的驅動下,低度、無醇等酒類飲品,逐漸成為年輕消費者的寵兒。正如在即將開幕的巴黎奧運會上,四個增設項目——霹靂舞、沖浪、競技攀巖、滑板,備受年輕人期待一樣,擁有悠久歷史的奧運會也在“取悅”年輕人了。
此次,《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增加了低度葡萄酒、無醇葡萄酒等術語和定義。文件規定,無醇葡萄酒定義為“酒精度小于0.5%vol的脫醇葡萄酒”,低度葡萄酒定義為“經中止發酵,獲得酒精度小于7.0%vol的葡萄酒”。
從目前市場看,盡管國內葡萄酒市場處于調整期,但仍有葡萄酒企業切入低度潮飲賽道,推出時尚化低度飲品等,取悅年輕消費者,以期實現市場的擴容。
例如,近年來,張裕公司就推出了酒精度為7.5度的“小葡”,雖然其酒精度比《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中對低度葡萄酒的界定高了0.5度,但其較常規葡萄酒產品的13度、13.5度相比,仍屬低度葡萄酒,其產品定位為低度晚安酒,低度+小瓶裝的設計,頗受市場青睞。
不少調研機構指出,在健康消費趨勢下,無醇啤酒、無醇葡萄酒等越來越受歡迎。市場端的反饋是,低度化、無醇化的飲品,受到年輕人青睞。
“著眼當下、放眼未來”的標準修訂
正如飲料行業有代際差異的情況,今天的白酒、葡萄酒、啤酒等飲品市場,也出現了年輕人喝酒的頻率更低、酒精度更低的現狀,低度潮飲、消費多元,成為酒類消費的趨勢性賽道。
6月,由飛瓜數據出品的《2024年Q1酒類線上消費趨勢洞察》指出,從消費者性別分布看,熟齡群體偏好白酒和啤酒,年輕群體酒類消費追求多元化,其中,24-30歲、31-40歲的男女消費者均對葡萄酒消費等青睞有加。
基于未來趨勢性的賽道,《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不僅增加了自然起泡葡萄酒、超天然起泡葡萄酒等術語和定義,還更改了感官要求中澄清程度、香氣與滋味的有關要求,從“外觀、香氣與滋味、典型性”三方面詮釋了對葡萄酒產品的感官要求,其中,在香氣上,要“具有純正、自然的果香與酒香等香氣,陳釀型的葡萄酒還應具有陳釀香”;在典型上,要“具有標注的葡萄品種及產品類型應有的特征和風格”。
值得關注的是,《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還提出了年份葡萄酒、品種葡萄酒、產地葡萄酒的定義,要求“用所標注年份的葡萄、葡萄品種、產地葡萄釀制”葡萄酒,并對年份葡萄、葡萄品種、產地葡萄的所釀造葡萄酒的比例做了相應標準界定。
近年來,中國酒業協會提倡新飲酒文化運動,持續進行推廣和普及“輕飲用、慢享受、隨意葡萄酒”的新概念,致力于消費者購買和飲用方面極簡化和便利化,擴大、增多飲用場景,切實尊重消費需求。
隨著葡萄酒的消費文化愈加開放、包容,葡萄酒的市場需求愈加多元化、優質化,《葡萄酒質量要求(報批稿)》的適時發布,就是要以新定義、新標準界定一款受市場認可的好酒,順應低度化、多元化的消費趨向,并用消費者能看得懂、聽得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詮釋一瓶好酒的內涵與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