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57證券簡稱:ST銀廣夏公告編號:2009048號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關于第六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有關情況說明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09年10月26日,本公司監事會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會議以2票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未審議通過《關于2009年第三季度報告及審核意見的議案》(詳見監事會決議公告)。董事局現就監事會反對理由中涉及的情況說明如下:監事會反對理由一: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16日起已經不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實際控制人的表述與事實不符。是否實際控制人應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董事局說明:自2002年3月起,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是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09年9月10前,公司現任9名董事中有4名董事聲明與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公司現任5名監事中有3名監事在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任職,公司的主要高級管理人員自2002年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組本公司起任職至2009年8月5日。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雖為我公司第一大股東,但未派任公司董事亦未參與公司經營;公司第二大股東浙江長金實業有限公司有1人擔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且聲明與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聲明與浙江長金存在關聯關系。因此,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判斷,我公司認為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30日前應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監事會反對理由二:對關聯方認定不符合實際,導致對關聯方交易的信息披露與事實不符。董事局說明:2009年1月20日,本公司在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的62%股權被司法拍賣,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拍得該股權,成為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而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30日前亦為我公司實際控制人。本公司前任總裁金愛軍先生(2009年8月5日經本公司董事局批準辭去總裁職務)兼任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董事長、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酒銷售有限公司董事長;本公司前任副總裁盧大晶先生(2009年4月27日經本公司董事局批準辭去副總裁職務)兼任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總經理、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酒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本公司現任監事馬國慶先生擔任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董事。綜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第10.1.3條(一)、(二)、(三)款、第10.1.5條第(二)款、10.1.6條第(二)款的規定,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21起為我公司的關聯法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廣夏(銀川)賀蘭山葡萄酒銷售有限公司以預付貨款的名義向其支付資金的行為構成關聯交易。特此公告。 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