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業城工商所執法人員在經營者裘某的倉庫檢查時,發現大批由臨沂華夏葡萄酒有限公司出品的葡萄酒(蛇龍珠干紅葡萄酒和赤霞珠橡木桶窖藏干紅),對其先后進行了兩次抽樣送檢,均顯示為不合格產品。
這些葡萄酒包裝上均標注了“人民大會堂酒宴指定專用酒”、“國際綠色產業協會”、“中國著名品牌”、“山東省龍頭企業”等各種名號。但據執法人員介紹,這類名號的頒發部門卻并非什么權威機構。所謂的“中國著名品牌”是中國中輕產品質量保障中心頒發的,已經被某些調查機構列入虛假評比機構;“人民大會堂酒宴指定專用酒”也不是國家機關或人民大會堂指定的,而是一個八竿子打不著邊的“政府創新與中小城市發展高峰論壇組委會”指定的。為此,工商部門對這兩批酒進行抽樣送檢,經檢測后認定其酒精度不符合明示值規定的技術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檢驗報告送達后,廠方和經銷商都提出異議要求復檢。根據廠方和經銷商的要求,也為慎重起見,工商部門在復檢的時候選擇了另一家權威檢測機構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檢測,兩個批次樣品酒精度依然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