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林女士在一家超市買了一禮盒裝的白酒(內有2瓶),價值220元(因是瓷瓶無法看見里面酒的多少)。前不久,林女士把這些酒送給了哥哥,哥哥打開酒瓶子一看,發現只有大半瓶酒,拿起另一瓶搖晃檢查時感覺剩得更少。正品白酒打開包裝盒只有半瓶,哥哥覺得不正常,馬上打電話問林女士是哪里買的。
林女士在家里找出了當初在超市買酒時的憑證(電腦小票),帶著未開封的另一瓶酒,找到超市討說法,堅持要求一賠十。超市工作人員坦言,發生這樣的情況是因為超市沒有把好進貨關,同意補償消費者,但無法滿足退一賠十的要求,最多只能退一賠一。
林女士不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找到了消保委投訴。消保委工作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協商。對于林女士的賠償要求,消保委工作人員拿出消法跟她解釋,如果商家愿意滿足消費者以一賠十的要求,當然是可以的,但前提是雙方自愿。消法上只規定,發生類似的情況,只能退一賠一處理。建議林女士合理提出賠償要求便于問題解決。最后經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超市對該白酒作退一賠一處理,退賠林女士440元,林女士表示滿意。
本次糾紛圓滿解決值得消費者借鑒的是:林女士的憑證和證據保存完好。春節期間購買的商品,林女士還保存著購物憑證,同時,發現酒少時,還保存一瓶未開封。這給處理糾紛帶來很大的方便。因此,消保委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特別是高檔商品要保存好相關憑證和證據,萬一出現消費糾紛,在提出索賠時能提供相關依據,便于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