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從展示柜拿出突然爆炸崩碎片炸傷眼皮縫了12針留下傷疤———
本報訊啤酒瓶突然爆炸,導致18歲的小夏眼部受傷并為此縫合12針。為此,小夏將華潤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7萬元。
今天上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庭審現場
今天上午,小夏的母親來到法院坐在原告席上,她表示自己的身體不好,只有一個腎,兒子小夏出事后,自己因此非常著急,并影響了從事的個體買賣生意。
“我兒子是學旅游的,有沒有傷疤對他來說太重要了。”小夏的母親表示,兒子在受傷縫針后,為了遮擋傷疤,不得不佩戴眼鏡參加導游面試。因此,在訴訟請求中,小夏還提出了配鏡費一項。
被告方代理人答辯表示,公司方面認可小夏起訴中所說的事實,并對醫療費和就醫的交通費都予以接受,而其他的費用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要求法院對此予以駁回。
同時,代理人提出,小夏的母親的身體狀況與此案件無關。事發后,公司方面曾經積極要求解決問題,事情一直沒有解決是由于原告方的不合作和對賠償期望過高造成的。
在啤酒廠進行答辯時,小夏的母親邊聽邊捂著頭,并揮手以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示“抗議”。她在法庭上提出雪花啤酒使用廢舊啤酒瓶造成小夏受傷。
此言一出,啤酒廠的代理人馬上反駁說,目前國家對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并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雪花啤酒廠使用的絕不是廢舊的啤酒瓶。
該代理人認為,只要不是太離譜的要求,啤酒廠都愿意賠償。
在雙方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情況下,法官宣布休庭。
案情回放
啤酒瓶爆炸炸傷孩子眼睛
2006年7月21日晚,18歲的小夏在家中給客人從展示柜拿啤酒時,被告生產的雪花啤酒突然爆炸,碎片崩到他左眼上,眼皮受傷,經同仁醫院治療,縫合12針。
受傷給他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不便,也影響了家人的工作,且拆線后發現留有傷疤,醫生建議進行整形手術。事發后,小夏的家人發現爆炸的啤酒瓶是1998年生產的,現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配鏡費、家屬誤工費、誤課補習費、精神撫慰金及今后所需的整形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