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區酒類流通(行業)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23號文件)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的意見”(食國發辦【2016】78號),進一步規范酒類流通秩序,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鼓勵誠信經營,樹立典型,引導行業自律,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酒行為,促進酒類行業健康發展,保障消費者飲酒安全,中國酒類流通協會開展創建“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國家放心酒示范店(企業)的活動”。
2014年,2015年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協會的共同努力和廣大流通企業的大力支持下,我們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創建活動,發揮了樹立正氣抵制假酒的作用,受到了行業和社會的廣泛好評。為了進一步推行行業自律,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決定繼續在全國開展放心酒工程創建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企業)創建工作必須本著“認真求實,公平公正,堅持標準,嚴格要求”的原則進行。各級協會要嚴格按照“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企業)創建管理辦法”對申報企業各方面的情況進行審核,達不到要求的決不將就,務必保證獲得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企業)的企業都是非常優秀的行業模范、標兵,經得起消費者和各方面的檢驗。
2016年度放心酒工程創建工作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正式開始實行。國家級放心酒示范店(企業)企業申報工作二月底之前完成,各地協會審核查驗申報工作三月底之前完成,并將所有材料報到中國酒業流通協會。中國酒業流通協會五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審核工作,并上網公示,為了切實搞好本項工作,全程歡迎各省市自治區協會和企業進行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