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葡協字[2016]8號
一、報考范圍
現從事葡萄酒及相關工作的從業人員,包括生產企業、銷售、餐飲領域等從業人員及葡萄酒(黃酒果露酒)愛好者。
二、報考條件
(一)評酒委員
1、具本專業中專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水平;
2、具備《品酒師》三級以上(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
3、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工作嚴格認真,作風正派,能獨立公正地提出評判意見;
4、原則要求年齡45歲以下(含45歲),從事葡萄酒(黃酒果露酒)三年以上;
5、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山東省葡萄與葡萄酒協會會員單位。
(二)品酒師
符合《品酒師》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現從事葡萄酒品酒工作的從業人員,包括生產企業、銷售、餐飲領域等從業人員或葡萄酒愛好者。
1、《品酒師》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基本文化程度: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2、《品酒師》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申報條件:
——三級品酒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品酒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品酒師和一級品酒師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技師和高級技師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函〔2016〕68號)技師和高級技師要求條件。
三、報名方式
(一)評酒委員
1、填寫《山東省第四屆省級葡萄酒(黃酒果露酒)評酒委員報名表》,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書復印件(一份)及免冠近照兩張(其中一張貼于申報表右上角)一并郵寄至山東省葡萄與葡萄酒協會。
2、協會收到報名表后,將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并通知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培訓及考試。
(二)品酒師
1、申報三級品酒師填報《三級品酒師報名表》;
2、申報一、二級品酒師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技師和高級技師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函〔2016〕68號)技師和高級技師要求填報。
3、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反映本人2012年以來在技能水平、業績貢獻方面的的工作總結1份;
5、反映本人2012年以來技術革新、發明創造成果、本人發表的與所從事職業有關的著作、論文及技能競賽、先進生產者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工作業績的書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上述有關表格可登錄“山東省葡萄與葡萄酒協會網站”(http://www.sdvwa.com)下載。
四、考試及錄取
(一)考試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感官分析選撥與培訓感官分析優選評價員導則》(GB/T14195一1993)、《品酒師》國家職業標準。
(二)評酒委員
1、為了保證本次換屆工作的公平、公正,將成立評酒委員考核委員會對換屆工作進行評審及監督。
2、“山東省第四屆省級葡萄酒(黃酒果露酒)評酒委員”換屆與“《品酒師》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同時進行,鑒定合格者按鑒定條件認定相應《品酒師》國家職業資格,并按綜合考核成績及要求擇優選拔評酒委員。
3、山東省葡萄酒行業技能大賽前5名者評委選拔時將給予加分。
4、本次換屆考慮協會會員地區和企業分布。
5、對選拔出的人員進行綜合審查,符合各項條件的,由山東省葡萄與葡萄酒協會頒發聘書,聘任期為三年。
(三)品酒師
將考評合格者的有關材料報山東省輕工業職業技能鑒定所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向鑒定合格人員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截止日期
2016年12月3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報名時一并將相關材料報協會秘書處,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
2016年12月20號前(具體時間和地點等另行通知)。
八、山東省葡萄與葡萄酒協會聯系方式
地 址:濟南市工業南路103號
郵 編:250100
聯系人:李保國 張穎超
電 話:0531-85598289
傳 真:0531-85598289
E-mail:putaofu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