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酒類專賣店、超市等如果賣酒給未成年人,最高將被罰款2000元。 按照《辦法》之規定,不僅是白酒,大多數葡萄酒、啤酒也在禁售之列。
12月24日,記者走訪了周口市區幾家超市及酒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類經營場所,除幾家大型超市外,一些名酒專賣店、糖煙酒商店,均未設立寫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字樣的警示牌。
當天8時許,記者來到周口七一中路的亞威量販,在酒類銷售區未看到寫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字樣的警示牌,問及銷售人員,他們均稱不知道有這個規定。9時22分,記者來到工農路的華商超市,環顧四周,看到墻上只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沒有看到此類警示牌。9時39分,記者來到工農路的洋河酒經銷處,同樣沒有看到此類警示牌。
有商戶表示:“我知道未成年人喝酒不好,但沒有聽說過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這回事?!币灿猩虘粽f:“做生意有買有賣?,F在很多孩子很早就喝酒,僅靠掛個警示牌起不到什么作用。”
記者電話采訪了周口市川匯區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組織人員抽查,一旦發現有商家沒有執行《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違規賣酒,會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