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召開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了《銀川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其中規定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最高可獲得3萬元獎金。
《辦法》規定,舉報在食品中摻雜,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商標、質量及名優產品標志;銷售失效、變質、過期以及不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或者偽造、涂改食品生產日期或保質期;舉報已取得《清真食品準營證》的生產企業使用非清真食品原料生產清真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均屬于獎勵范圍。
《辦法》還規定可以通過來人、來電、傳真、電子郵件、信函等多種渠道進行舉報,以擴大舉報途徑,方便舉報人舉報。
據了解,從去年開始,銀川市在全國第一個啟動了食品安全先進城市創建活動,力爭到2010年底使銀川市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顯著提高,食品安全各項指標在全國領先,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